但是现在不同,他在黎铮的偏殿内室里,边上是软榻,面前是一具赤、裸的、布满疤痕战勋的小麦色身体,仿佛一时间这小小内室里头的温度都上去了些许。
他难得露出几分慌乱,瞥开视线,语气里带上两分几乎听不出来的气急败坏,“在臣子面前裸、露身体成何体统!你的礼仪先生恐怕得花大工夫来教导一个半路出家的帝王了。”
黎铮低低笑出声音来,“你在我面前可从来没摆出一副臣子该有的尊敬姿态出来,现在反倒扯上什么君臣之仪了?”他换上干净的亵衣往前跨了一步,亵衣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显得慵懒放松。
向来只有谢臻把别人吃得死死的,哪有反被人喂了一嘴哑巴亏的?也就刚才黎铮忽然脱光了衣服,他猝不及防才慌乱了几息的功夫,这会儿听见黎铮说的,谢臻哼了一声,直接动手亲自把黎铮的亵衣归整地服服帖帖。
黎铮微微低头看着谢臻的发旋,眼里溢出笑来,他扬起嘴角,说道,“当年这亵衣还是你教我穿的。”他那时是个流浪儿,哪有什么亵衣穿,粗布麻衣裹着不用受冻就是好的了,直到遇到谢臻,缠上谢臻,他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谢臻闻言扫了黎铮一眼,“那时候你就跟外面的小乞儿似的,又脏又臭,我恨不得把你撵出府去。”
“哈哈。”黎铮笑起来,他的谢臻嘴硬心软,“你是我的贵人。”
谢臻是他的贵人。
他记忆最深的一个场景就是彼时家中还未发生变故,老母亲坐在庭院的竹藤椅里抱着他一晃一晃,嘴里不断重复着一段话。
“我命既相矣,万般皆命数。
遇贵则通达,非求即可得。”
后来朝廷政变,全家五十六口人除他以外无一幸免。他从饭来张口衣来张手的亲王嫡长子变成了邋里邋遢的小流浪儿。
在他八岁那年流浪至锦州,看到树下那个穿着红衣服长得贼好看的小孩的时候,那短短四小句话便从记忆里跳了出来。
黎铮自那时便认定了这个长得贼好看的小孩是他这辈子命定的贵人。
就算不是,那也必须得是。
“知道就好。”谢臻可不客气,嘴角一扬,手掌轻轻拍了两下黎铮的脸庞,明晃晃浪荡富家子逛花楼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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