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过了好几遍,徐羡还是看得非常投入。
看电影过程中两只狗跑过来好几次, 每一次还都被电动幕布上的林阵吸引住了,有林阵的时候狗们都不走,就趴在徐羡旁边跟他一起舔屏, 等林阵的戏份结束之后两只又溜溜达达走了, 周而复始的, 徐羡几乎都没有察觉到, 差不多完全入戏, 直到电影原片结束戏腔的配乐响起的时候他才意犹未尽地出戏。
“私人影院的服务。”林阵推门进来, 给徐羡送来了可乐和爆米花儿。
“服务不错, 不过是不是晚了点儿啊?”徐羡窝在沙发上大吃大嚼起来,一面让出了位子给林阵。
“时间正合适, 我的作品请你不要配合着速食食品食用靴靴。”林阵从徐羡的桶里拿爆米花儿吃, 觉得自己做的小食品还不错,焦糖奶油的味道比外面买的要浓郁很多。
“影评什么时候要啊?”
“你还真要写?”
“当然啦, 刚才看电影的时候有好几个片段我觉得比我写的还要好。”徐羡很诚恳地说道,并不是在讨好男朋友才这么说的。
因为职业的关系他了解视觉艺术和文字艺术之间的短长,电影相对于文字来说比较难的就是准确地表达出人物的心理状态,因为文字可以从上帝视角或是个人视角直观地做出心理描写, 而电影则不能,加上旁白是个路子,但是显得有些突兀,最近的影视作品很少采取这种手法了,这就要求演员借助于肢体语言来准确地传达出人物的内心。
林阵不仅做到了,而且有时候迸发出来的闪光点甚至比徐羡潜意识想要表达却没有写出来的意思更为醇厚,这几个片段对于徐羡来说非常珍贵,很有启发性,虽然在第一次看全片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不过二刷三刷的时候总有新的心得。
“哪几个片段,你喜欢吗?喜欢的话就标出来。”林阵说着,递给徐羡一个本子。
“这是什么啊?我的本子吗?”徐羡看了看封皮,确实是自己常用的那一种,只不过书脊上没有标签,并不是自己的手写剧本,翻开来一看,似曾相识的样子。
是瘦金体没错,是《如戏》的剧本没错,但是又不是自己写的啊。
徐羡忽然想起前段时间林阵一直在练字,难道。
“我抄的,已经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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