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吗?”
沈潜:……乍一听还挺有道理的样子。
虽然一开始提出养狗的是他,平常陪乐乐玩的多一点儿的也是他,但当初的确是他和秦子熠一起去把还是个小奶狗的乐乐接回家来的,之后两人也从来没有具体讨论过狗的归属,说是共同财产没有任何问题。
总觉得这两天,原本不善言辞的秦子熠突然点亮了某种奇怪的嘴炮技能。
现在自己再追着要乐乐的话,简直就像在欺负人似的了。
秦子熠难得有机会在言语上噎住沈潜,一朝成功,心里不可避免的有那么一点儿奇妙的成就感。
结果等了半天沈潜也没后文,似乎真的没想出什么应对办法,他一下子又着急了,只好自己接着往下说:“不过你要是想它,随时可以来我这边看看它。夫妻离婚对孩子还都有探视权呢,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沈潜:哦。
不等沈潜回答,秦子熠继续说:“我现在就住在XX小区一号楼一单元501。你要是来看乐乐,提前给我打电话。”
秦子熠口中的那个小区距离沈潜现在住的房子不远,老年人的速度慢慢散步过去也只用二十分钟就能到。
这回沈潜没再为难他,一本正经的答应了一声:“谢了。到时会提前联系你的。”
确定了乐乐在秦子熠那而不是自己跑掉了,沈潜也就放下心来。乐乐跟着他,会得到很妥帖的照顾的。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他还答应了弟弟把乐乐给他养几天。
想起说到带乐乐回家时弟弟那一脸雀跃期待的样子,作为兄长的沈潜是无论如何也不舍得弟弟失望的。想了想,他又拨通了一个电话。
“程啊,月底借我你狗用几天……就是跟乐乐最像的那个……嗯可以的,他分不清……”
大好周末,秦子熠在冷清清空荡荡的房子里等了整整两个晚上加一个白天,口口声声说要来看狗的人也没有来。
到第三天头上,他终于忍不了了,凌晨四点半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把自己捯饬一番之后,又跑到狗窝跟前把睡的好好的阿拉斯加鼓捣醒,套上牵引绳出了门。
乐乐从小跟着沈潜和秦子熠两个人长大,夜里的作息时间也渐渐跟他们非常接近,还从来没在这么早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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