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睡得着?
泰格笑眯眯的看着孙志新,情不自禁的伸嘴在孙志新嘴上啃了一记。夜里的火光还没熄,借着那微弱的火光看自家吉玛,真是越看越俊,越看越爱。
“哎哟!”孙志新叫了一声,没好气的推他:“去洗脸,眼角的眼屎看上去真恶心!好大一砣……”
泰格哈哈笑了几声,抱住孙志新没头没脑的乱啃了一阵,这才起身去洗刷。
脏男人以前没有洗刷的习惯,和孙志新生活在一起以后知道孙志新爱洁,才学着像纳鲁那样睡前和想身后都洗刷。
十几分钟以后泰格带着一身清爽的气息回来,动手给自家吉玛煮东西吃。他并不习惯干这个,但他喜欢干这个。喂养孙志新让他有一种成就感,潜意识里想把孙志新喂成一头肥猪。
孙志新便看着泰格在那里笨拙的忙来忙去,眼光一直停留在那人英武飞扬的脸上,下意识觉得生活的滋味也就是这样了,幸福的真谛——便是这个。
实话实说,泰格煮东西的水平实在不咋地,不过还算能下肚,貌似水平比纳鲁还要好上一点点。孙志新就见他用鱼煮了雪白的鱼汤,又蒸了十几颗芋头,拿了一些给自己,剩下的装在陶锅里,用一把木勺使劲的敲陶锅。
咣咣的声响是一个信号,片刻过后纳鲁用嘴掀开门帘进来,小心翼翼的迈着四足像在刀尖上跳舞一样穿过帐蓬门,免得自己变大了的身体推倒东西制造什么意外,然后才一脸委屈的蹲在那里吃早餐。他的头简直比陶锅还要大,嘴巴塞进去以后整个陶锅都让他堵上了,严丝严缝的没有多余的地方。
看到这样的一幕,孙志新直是想笑。泰格敲陶锅那动作简直是无师自通,就跟前世养了宠物的主人喂猪或是喂狗一样,极富戏剧性。
以现在的纳鲁的食量,一锅肯定不够,泰格又煮了一次,纳鲁吃掉一些,剩下的拿去给迪塞尔。那货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笨蛋,根本不会煮东西,只会吃现成的。
最近几天暴风雪又起,不适合捕猎,一群人根本没啥事干,又不能像女人那般继续纺线织衣,就只好在吃过早饭以后集体呆在泰格的帐蓬里发呆。过了一会儿后哈里斯过来了,看到狼纳鲁顿时眼睛一亮,毫不犹豫的倚坐到纳鲁身边把他当沙发一样靠着。迪塞尔顿时本能的不悦,将那英俊的傻子拖过来,把他金毛绒绒的脑袋强行按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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