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小麦。
现在孙志新就在一粒一粒小心的将洒落在地上的小麦颗粒全捡回来,认图辩认出来它到底是哪一种。
不过最后孙志新仍是失败了,他可并不是什么农学家,只认得地上的麦粒应该是更进化度很高,已经杂交完成的普通小麦,却认不出来它到底是冬小麦还是春小麦。它们一个当年春种秋收,一个当年冬种来年夏收,对温度的要求差别很大。
不过孙志新不是很介意这个,他急于求证的是从乌兰哈特的遗物里得到的小麦到底是死种还是活种,如果是死种,就这点量来看,除了煮点小麦粥喝或是烤几个面包做几个馒头尝尝新鲜就没啥想头。而如果是活种——部族的机遇就来了!它甚至可以借着小麦的推动一飞冲天!
是!在乌兰哈特的遗物里能找到小麦,真是一个意外的天大惊喜!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很想把乌兰哈特的尸体从雪地里刨出来,毫不吝啬的在她脸上亲上两口。这女人真厚道!被她打了个半死不活也不冤。
见孙志新长久不语,一直在一脸若有所思的捡麦粒,那动作,那神情,竟是比当初得了泰格的珍珠或是纳鲁赠的兽牙还更珍重。
众人互看一眼,全都开始帮孙志新拾麦粒,一粒粒全捡起来,重新寻了一个完好的皮囊装起来。
纳鲁左右瞅瞅大家,又低头看看自己的爪子,拾麦粒这种技术活他帮不上忙,干脆运动狼尾,像扫把一样把麦粒扫拢到一起方便大家拾捡。这家伙,动作习性真的是越来越狼……
当场的气氛有些古怪的凝重,大家全在像是捡金子一样拾麦粒,直到纳鲁把尾巴当扫把使,布库又捧着自家亲爹的尾巴往下摘沾上去的麦粒后气氛才变得轻松了些。
孙志新自己也怔了怔,恍然发觉自己入了魔障,小麦的重要性和它能带来的改变让自己变成了魔戒里的xue居人,太过重视,以至于忘我。
世上有时候确实就是有一种古怪的缘份,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强求不来,就像眼下重要无比的小麦一样。既然如此,何不抱着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洒脱态度去看待它呢?
孙志新叹了口气,终于可以轻松一笑:“大家都想知道它是什么吧?”
布库拼命点头,他早就想问了,可吉玛的脸色和现场的气氛压得他竟是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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