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对象。
与其说是约会,其实该说上床对象比较正确。
朝黎线条刚硬宽阔却总是散发比女人还性感气息的肩膀,因为翻身的动作露出被单外,陆沈云不禁低头一口啃了上去。
被咬的男人不悦地皱眉,很想往後给他一记肘击,但咬牙忍住。
黎黎你是在吃醋?边吻朝黎的肩,陆沈云含糊不清说:放心,我不会出轨。碰过朝黎之後,他就决定短时间内不再找新玩物,因为肯定找不到更好的。
我们又不是在交往,什麽出轨不出轨?还有,你再乱叫我的名字,我就让你以後想找别人也性无能。朝黎冷冷地道,缩缩肩膀好避开sao扰。
这算你对我的独占宣言吗?说完,陆沈云感到一股强烈杀气,只好苦笑说:我就不想去找别人嘛。更何况,和其他人做还得戴套,麻烦。
你是哪里听不懂?我很累,没办法应付你三天两头就要我,你偶尔换个口味会怎样?朝黎真的不明白,他的身体和普通男人究竟有何差别?
我可不管你累不累,依照我们的交易,我哪时想要你就得听话躺下,不是吗?陆沈云的口吻摆明这件事情到此结束,毫无商量馀地可言。
朝黎在心里深深叹息,心想暂时也只能继续硬撑下去了。
於是,又是疯狂的一夜过去,朝黎从陆沈云那里直接开车去公司,他从後视镜注意到自己的脸色不太好,希望不会因此被绍佐察觉他的异样。
清晨时分,路上的行人尚不算多,朝黎停好车从地下停车场步行而出时,在自家公司门口发现一个比他略高又极为眼熟的人影往里面走了进去──那不正是前一阵子被他压在酒吧地板的官焰吗?
朝黎没有多做他想,追上前去拍拍对方肩膀并叫唤:官焰?
官焰一顿,回过头来的神情满是显而易见地吃惊,他当然知道这里是朝黎工作的地方,但他没想到会这麽轻易就碰见对方。
黎王──不不,朝黎,好久不见。哎,我之前又去过几次陆沈云的酒吧,但都没机会再和你碰上一面。
我本来就不去酒吧,那天是刚好要找人。再说,喝酒可是他很久以前就改掉的不良习性,朝黎笑了笑,我在这里上班,你呢?又怎麽会出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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