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非常高级,有一定年代以外,肯定有个惊人的价格。
正想继续抱怨兼吃醋的陆沈云,同时留意到朝黎的眼神方向,他想起这不是朝黎首次盯著钢琴不放。虽然他们在这里不过相处了两个星期,而且也不是每天,但他知道朝黎就算从没碰过,也总会在路过客厅时瞄个几眼。
这麽说起来,是为什麽呢?
你会弹钢琴?
不会。朝黎的回答十足乾脆,双眼又重新对上陆沈云,我哪里像是有音乐细胞的人了?
陆沈云闻言上下打量朝黎,这人拥有很优雅的家教是没错,但光论偏冷酷的帅气外貌给人的感觉嘛──果真还是只有搏击之类的兴趣适合朝黎吧?说他是职业杀手的合理性也好过音乐家。
是不太像。陆沈云自动自发解释给对方听:这不是我买的,这里的前任主人好像是玩音乐的,听说也是个有钱人,当初可能觉得麻烦,搬家就没带走。
这正是建筑结构上为什麽会偏重隔音效果的理由,音乐嘛,可不是左邻右舍都一定会喜欢的东西。
那你不会弹?
我觉得这是不错的摆饰品。陆沈云耸肩,说真的,他可是一出生就注定要有铜臭味的小孩,怎麽可能不会?事实上,他甚至还会小提琴──好笑的是教他音乐的导师陪他的时间远远胜过他爸妈。
但对他来说,音乐可比不上他那到处寻找玩物的嗜好,实在不值得他夸耀,好了好了,你赶快去床上躺一下吧,瞧你脸色还是不太好。
嗯,那我去睡一下。也许真的太累了,朝黎的语气莫名柔软了几分,不再像刚刚那样强硬,我下午就要回去,今天我可没提前和我爸说要外宿。
绍佐很信任他,每次他来这里支付对陆沈云的交易承诺前,他总是简单对父亲说要去朋友那里外宿。在好几年前,他偶尔也会如此,因此绍佐从不怀疑他所谓的外宿为何会这麽频繁,但这不代表他可以就此随便而不事先告知。
你能不能回去,要我说了算。
朝黎白了他一眼,陆沈云,你会不会管太多?
只要是你的事情,我都要管──话说一半,朝黎的手机同步响了起来,陆沈云倒是难得识相及时住口,让朝黎先接了电话。
没料到打来的人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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