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
时间定在十月一日,这个星期的星期六,举国欢庆的好日子。
我笑,这样俩人就不会出现其中谁忘记结婚纪念日的情况了。
今天我要去婚纱店取陶子改好尺寸的婚纱,做好工作便提前下班。
昨天陶子和我抱怨,要是再不趁着肚子还没太大的时候举办婚礼,到婚礼当天就真的不漂亮了!
电话里,她的声音娇嗔,虽然说着抱怨的话,却处处透出甜蜜幸福。宝宝在肚子里一天天健康长大,即使皮肤开始暗沉无光,胃口变得刁钻奇怪,对于陶子来说,都是可以容忍并为之雀跃的事。
我常常从她的只言片语中感受到母爱的伟大。
“英子姐,你去哪儿?”有人从背后叫住我,我回身,是同事宫殿绮。
一个十六岁就保研哈佛的少年天才,不但智商非凡,做事麻利机灵,长得还可爱帅气,实在是可喜。
见到他,不自觉露出笑容:“怎么了?找我有什么事吗?”
他气喘吁吁跑我跟前,“你是下班了吗?”
我点点头,“嗯,正要走。”
“我还想和你讨论一下今天在会上没有讨论出结果的点,我突然有了个新idea,想让你听听觉得怎么样。”宫殿绮少年脸上满是纠结。
我眨眨眼,“这样啊,可是我现在忙着去取东西,去晚了要关门。如果你着急就跟我一起去,路上说怎么样?”
宫殿绮忙点头,“行!”
一路上少年叽喳却有条理,兴奋地描绘他的想法,很快将我感染,热烈与他讨论起来。
取了婚纱还不尽兴,我主动说请他吃晚饭,接着讨论。
“今晚我回去把今天讨论的想法做份PPT发到你邮箱,明儿一早开会你和大家讲解一下吧。”我放下筷子,对解决了一个难题感到轻松。
“我去一下洗手间。”我站起身。
“去吧去吧!”宫殿绮应和。
这家餐厅装潢舒适,宽大安静,是我第一次来,之前被陶子安利过,但听说这里的菜量大,一个人吃不完。所以即使一直有心想来也没这个机会,没想到今天竟和同事一块儿来吃,感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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