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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唐岑是被热醒的。
唐岑睡觉有个习惯,不管气温是多少度都会把被子两侧的被角抱在怀里,把整个人都裹到被子里。夏天和冬天还好,春秋季的时候唐岑因为半夜热到踢被子而生过好几次病。但现在在春天裹着厚重的棉被,唐岑硬生生被捂出了一身汗,连衬衣都湿透了,布料湿答答地贴在背上。
挣扎着将双手从被子里解放出来,唐岑抬手想测一下额头的温度,却摸到了一手湿润,汗水顺着指缝滴在了床单上,留下一小块深色的水迹。
“啊……真是糟透了。”出了一身汗,唐岑的鼻塞好了大半,自然也能闻到自己身上那股味道了。
揉了揉睡觉在被子里翻身时被弄得乱七八糟的头发,唐岑的脚在被子里胡乱地蹬了几下,直到将被子蹬到了床尾堆成了一团,他才从床上爬了起来。
唐岑拿起放在书桌上的手机给安迪发了封邮件,一边等着安迪的回复一边在衣柜里翻找换洗的衣服。他等了半天始终不见安迪的回信,看了看贴在墙上的课表,唐岑才想起来他们今天的这个时间有课。
还在上课,安迪恐怕还在忙着记笔记,一时半会儿是不会回他了。唐岑将手机放回了桌上,拿着衣服进了浴室。
打开花洒,温热的水流打在身上,沿着身体的线条向下流淌。唐岑抬起头,用手将被打湿的黑发向后梳了梳,落在脸上的水珠模糊了他的视线。
在氤氲的热气之中,唐岑的左手向着右下腹摸去,在触到那一小块凹凸不平的疤痕时他忍不住反复摩挲了几回。他的大脑依旧清晰地记得曾经在这里酝酿、爆发过的疼痛,难以忍受又不足以致命,一点一点折磨着他的神经,蚕食他的理智。
唐岑在英国生活了多久,这道疤就在他身上留了多久。手腕上反复出现的疤痕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淡得看不见了,唯独这一道,就像是个烙印一样,怎么都抹不掉。
在花洒下冲了很久,直到彻底将身上那股病气洗去,唐岑才从浴室里出来。他不知道自己洗了多久,但热水冲刷身体的感觉太过美妙,让唐岑实在不想关上阀门。
浴室热气蒸腾,唐岑随意地擦了擦身上的水就将睡衣套了上去,背上有几块地方被未擦干的水弄得湿漉漉的,紧贴着肌肤。他的头发还在滴水,地上蜿蜒着几条断续透明的水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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