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摆摆手,“磨锋利点,来我家吃饭,我给你加菜!”
“好嘞!”老头从蓝色购物袋里拿出三把菜刀,“我老李的手艺你放心,不是我吹,除了我,整条城逢巷没有谁了……”
就在他们进行商业互吹的时候,有两个人从他们身后走了过去。
前面的人穿着一身休闲的运动装,怎么看怎么像一个普普通通来赶早市买菜的上班族。
后面那人就不一样了。
后面那人穿得很sao。
荼白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长款皮质风衣,腰部系一条与风衣同色系的皮质腰带,将瘦削的腰身勾勒得更紧俏。
黑色的休闲裤是修身的,贴合着一双长腿,脚下的小羊皮切尔西短靴与身上的皮衣正好搭配。
尽管他戴着一顶帽子,并刻意地将宽大帽檐压得很低,但仍然有几撮粉色的卷发从帽子下漏出来。
明明以一身黑色为主,可皮衣里面打底的米黄色中领针织毛衣和粉色的卷发却在一片死气沉沉中交相辉映,透出几分俏皮的意味。
这人穿得太浮夸。他走在这条街上,就像一个格格不入的外星生物。
“不是,Andy哥,你为什么非要带我来这种破破烂烂的地方吃饭?”荼白皱着眉,非常嫌弃地打量着四周的环境,“堂堂一线城市,怎么会有这种肮脏的地方?是米其林三星级餐厅不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