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属实冤枉秦珊珊了,因为她的确是在想以后要怎么办。
依水草而居、常年靠天吃饭终究不是什么长久之计,还是应该想个办法去和汉人合作;而且今年冬天又要来了,如果老天不给面子,又来一场白毛灾的话,乌扎卡族撑过去是能撑过去的,可万一有人不服管束,又偷偷去边界抢劫汉人,就又是个□□烦……
种种纷杂思绪之下,猛然间有一个念头窜进了她的脑海。
不,也不能说是窜进来的。就好像她其实已经偷偷在心底把这个念头酝酿了千万次,眼下只不过是等到了一个最适合窜出来的时机而已:
她想要去看看杜云歌和薛书雁的大婚。
也不一定非要见到杜云歌本人。只要看到她们婚事的布置,只要亲眼确认一下这份喜帖的真实性,只要得知最后能够娶到妙音门门主的,的确是那个被她小看了的混血,那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也就心甘情愿地认输。
说干就干一直是胡人的秉性,半点儿都不拖泥带水的。于是秦珊珊捡了几个心腹交代完要紧事之后,当即便飞身上马,星夜疾驰,也不知道活活跑死了多少马,终于在大婚当日,赶到了忘忧山的山脚下。
远远看去,便是十八里的流水席,堂皇富丽之处自不必说。大红色的灯笼高高点缀在树梢,沿途的树上都系上了明艳的红色锦缎,好给来宾引路。
哪怕通往妙音门的详细道路早就被多年未曾来过这里的秦珊珊给忘了个一干二净,沿着这些装点的指引,她无须问路也一路到了山脚下,也终于想明白了,为什么不少人在看到她的装扮的时候,都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你敢在人家大婚的时候前来,却又穿一身红,你究竟是来抢亲砸场的还是专门来给人添堵的?
秦珊珊突然笑了起来。
她完全无视了面对迎上来的妙音门弟子,遥遥地看向远处,忘忧山的主峰,恍惚间似乎都听到了喊礼的声音了,便当场拍开一坛酒,痛饮起来:
“一拜天地——”
第一拜的声音在她耳边恍惚响起的时候,她心想幸好这个墙角没被我撬了去,要不按照我喜新厌旧、玩心太重的性子,怕是也不能好好对这位中原第一美人的。
“二拜高堂——”
她可不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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