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给你带两个棒棒糖,林盈同志,士别中午两个小时,就让我刮目相看啊?”
刘舒同志,我们不是士别两个小时,是13年。
*
第二天一早上,我如预期般听了她一个早上走音的哼唱。
但这个久违的声音,并没有让我感觉厌烦,反而让我心里产生一种说不出的平静之感。
下午,我按照正常的故事轨迹,向教室走去,走到教室门口,如约听到刘舒唤我的声音:“林盈你来的正好,我学着学着怎么老是觉得跟他唱的不一样,总有几个地方觉得不对劲。”
我心念一动,掩嘴笑了笑,准备继续调戏梦里的刘舒,“你是不是那句,我还是回到这个地方,闭上眼,这个地方唱的不好,对不对?”
刘舒一脸惊讶,就差给我跪下了,“林盈,你是神算啊,你怎么知道我这里唱不好。”
我一时噎住,只好胡乱解释,“因为我自己之前学的时候,也是这里学好久才学好的,嗯,对,就是这样。”
我自我说服着这不靠谱的理由,顺便说服刘舒。
顿了顿,趁刘舒还在发愣中,我抢过她的台词直接说道:“那我给你唱一遍,你听听,然后自己重新学一下,好不好?”
就在刘舒还没有反应过来时,我没有观看歌词,而是直接就着记忆中的歌词清唱出来。
我先将那句有难度的歌词哼唱两遍,又将整首歌曲从头唱了一遍,唱完,静静等待刘舒开口央求我再唱一遍给她听。
因为我记得之前就是这样的,这句歌词我起码唱了几十遍。
但刘舒从我的歌声中反应过来时,却没有央求我再唱一遍,而是两步向前,一把将我抱进怀里,“哇塞,林盈同志,你真是太厉害了,没想到你唱歌挺好听的,记忆力还这么好。”
刘舒只是浅浅地拥抱我一下,继而松开,叽叽呱呱地说着崇拜我的话,让我教她一些唱歌的技巧。
但其实,我能有什么技巧,我熟悉这首歌的原因,只是因为,在你还没有经历过的时间里,我已经和那时的你,一起学过一遍,并且熟烂于心。
而我从被她抱住那一刻起,心跳突然莫名快了一些,整个身体瞬间石化,脑袋有些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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