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叫温怡,算是沈沐笙父母的养女。
沈沐笙十八岁那年,母亲接到老朋友的电话,希望她帮忙照顾寄养在乡下的女儿。
母亲这位朋友,是一个常年生活在国外的女强人,两人认识了十多年,就连母亲也不知道,这位海外独身、醉心事业的老朋友,出国之前,居然结过婚,生过孩子。
那时候,沈沐笙忙着办理出国手续,关于温怡的身世,还是后来从父亲母亲的口中,陆陆续续听来的。
母亲那位女强人朋友,年轻的时候,婚姻不幸,丈夫出轨同事,还将她不到两岁的孩子藏起来,以此作为要挟,向妻子索要财产。
为了孩子,女强人诸多忍让,可男人却步步紧逼,狮子大开口,要孩子可以,一百万。
当时,女强人全部家当加起来,也没有五十万。
看着男人可恶的嘴脸,女强人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
为了彻底断了男人利用孩子敲诈勒索的念头,女强人在朋友的建议下,出国打工,从此和国内断了往来。
法院判决书下微薄的抚养费,根本填补不了男人的胃口,男人眼看着不能利用孩子,向前妻继续索要钱财,便将当时只有两岁的女儿,温怡,丢给了乡下的老母亲。
这一丢,就是十多年。
男人的母亲,是个很好的老人,女强人得知女儿在前婆婆那里,还托朋友给老人送过钱和生活用品。
那些年,女孩和奶奶相依为命,过得还不错。
但好景不长,温怡十四岁的那年,老人因病过世,男人回老家卷走了老人给孙女攒的钱,却没有带走女儿。
他留了一点钱,给老人同村的侄子。
因为男人留得那点钱,那家人刚开始对温怡还可以。
但是后来,那户人家发现,男人再无音讯,收养温怡是个赔钱的活计后,便对她越来越差。
缺衣少食都是正常的,打骂责罚也是家常便饭,他们还曾经试图让温怡辍学打工,只不过遭到了女孩学校老师的强烈反对。
温怡十六岁考上高中,那家人拒绝提供学费,还是初中班主任,看着温怡读书好,帮她交了一学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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