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有些诡异,又起了猫藓,身上的毛被剪得一块一块的。
斑驳的毛发加上消瘦的身形,让猫可怜又诡异。
也怪不得姥姥如此犹豫,在精力有限家里也不缺小动物的前提下,还在斟酌要不要留下小猫。
“阿笙,我听保姆说,等小猫养好了可能要送走,那……我可以照顾它吗?”
温怡小声问道。
沈沐笙想了想,说道,“我倒不反对,你可以打电话问问你沐筝哥,还有张姨的看法。”
“那阿姨叔叔呢?”
温怡犹豫着,又问道。
“依我对他们的了解,他们应该不会反对,不过你确定你要养它?养猫很麻烦的,尤其是这种病歪歪的小家伙,你得铲猫屎,还得给它定期驱虫,等它大一些,你还要带它去做绝育手术,它不是品种猫,性格怎么样不好说,你马上就要会考了,确定自己可以在养它的同时,兼顾课业吗?”
沈沐笙平静地看着小姑娘,没有盲目地鼓励小姑娘收养这个小生命,而是劝温怡慎重。
其实依照沈家的财力,别说一只猫,就是一百只猫也是养得起的。
可保姆来养和自己养完全不是一回事。
沈沐笙猜想,温怡想要一只属于自己的小可爱。
可野猫的性格不稳定,谁知道它长大是个什么性格?
沈沐笙有不少同学也养猫,有些猫小时候软乎乎的,长大了简直就是“夜叉转世”,对人又抓又咬又挠,脾气坏得不得了,完全就是“养不熟”的“小白眼狼”。
谁能保证这可怜兮兮的小东西,未来不是一只“小夜叉”?
果然,沈沐笙一说,温怡便犹豫了。
她并不是退缩了,而是怀疑自己是否可以养好这个小家伙,胜任“铲屎官”一职。
毕竟她从来没有养过这么小的猫咪。
想了想,温怡说道:
“那可以先让它在我屋里待两天,让我适应适应吗,我要是养得好,就留下它,我要是养不好,就让姥姥送它走。”
小姑娘提出了自己的折中方案。
沈沐笙笑了,“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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