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连吃带喝,夜里高卧在顾雄飞的大床上,一觉接一觉的大睡不止。如此直住了三四天,他偷偷过足了顾三少爷的干瘾,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天津了。
到家之后,叶雪山没有去勾搭吴碧城,而是先去了一趟公司,和林子森见了一面。
和先前相比,办公室的内容显然是丰富了一些,起码人气旺了许多,因为总有大伙计来来往往。叶雪山坐在高高大大的皮制沙发椅上,手里拿着一把很脆的五香花生米;林子森依旧是青布裤褂的打扮,新近剃了个短短的小平头,显得匪气更重了。略略驼背站在写字台前,他将一杯刚刚倒好的碧螺春推到叶雪山面前:“少爷,咱们手里落下了五十杆步枪和三万发子弹,是现在就去联系金先生,还是另找主顾?”
叶雪山端起茶杯啜饮一口,然后摇头答道:“不必急着向外卖,看看情形再说。那边大爷带兵上战场去了,新来的师长也不知道靠不靠谱。求人不如求己,你们把枪留在手里,路上用来壮胆也是好的。”
林子森一点头,随即又道:“也有手枪,比利时的花口撸子,挺好看的,少爷要不要留一把玩玩?”
叶雪山一听这话,来了精神:“枪在哪儿呢?我瞧瞧去!我长了这么大,还没摸过枪!”
林子森答道:“在我家里。少爷要是不嫌脏,就过去看看;否则我把枪送到公馆里去也行。”
叶雪山站起身来,兴致勃勃的绕过了大写字台:“不用送,你带我走一趟。”
林子森住在日租界里,独自占了一套小院,听着像是挺阔,其实小院非常小,院内房屋材料差劲,各方面都很不高明。叶雪山在林宅门前下了汽车,吃着五香花生米往院内走,结果一步刚迈进去,他便被门旁的大黄狗吓了一跳。定睛再一细瞧,他发现大黄狗趴在地上,竟然正在嗑瓜子!
他一边咀嚼一边盯着狗看,大黄狗抬起狗头,也是一边咀嚼一边迎着他瞧,地上散了一大片瓜子皮。林子森这时走了进来,一脚将狗踢开,然后引着他向房内走去。
林子森人挺干净,住所也不凌乱。弯腰从床底下拖出一只木箱,他打开箱盖,从中掏出一支手枪给叶雪山看。叶雪山接过手枪掂了掂,末了却是交还了回去:“子森,你留着吧,我要它实在是没有用。”
林子森把枪放回原位,又将木箱锁好推回床下,耳中就听叶雪山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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