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安裕,性别,女,这是她母亲告诉她的。
康安裕出生在茹毛饮血时代的一个母系部落里,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因为男人对她们而言就只是生育工具,一般只有春季交配的季节,族里的女人才会出去抢男人回部落,交配完了,放男人走,然后,生女儿留下,生男儿丢出去喂狗。
康安裕要学打猎、做饭、缝补等等男女不限的活,本来日子过得挺好的,直到有一天,她的部落被父系部落的灭了,部落里的所有女人,都成了男人的奴隶,包括她。
她年纪十三岁,正好到生育年纪,又因为出众的外貌,她被部落长赐给了他的三儿子为妻。
妻?康安裕不屑的心想,我才不想嫁给男人为妻!男人算什么东西?也配在我头上作威作福?
侍女为她梳洗干净,套上干净的狐狸皮毛缝制的衣服,带上磨的光滑的骨头做的首饰,她被侍女称赞了很多声漂亮。
侍女道,“恭喜了,能嫁给部落长的儿子,真是福气呢。”
“福气?”
“是啊,部落长家里都有奴隶伺候,你日后再也不需要缝补、做饭了。”
康安裕一愣,疑惑问,“那打猎呢?战斗呢?”
侍女笑道,“当然是更不需要了。”
康安裕看着水盆里的倒影满脸恶心,她从来没有这么打扮过,她不需要这么打扮,这些丁零当啷的骨头、石头限制了她打猎时投枪的速度。
不过,那个插在头发上的骨簪倒是有点用处,可以在新婚的晚上,捅进新郎的脖子。
很快,到了晚上,部落里的人都点了篝火,载歌载舞,她被送到部落长面前,和那个病秧子般的三儿子成亲,那些男人灌她的酒,灌了很多,但那个时候的酒并不醉人,她自然是什么事也没有,养精蓄锐等待晚上杀了新郎,逃出部落。
半夜,她和新郎被推进了用草与木头堆积起来的房子,那个弱不禁风的小孩居然真的把她压在毯子上,摸了上来,他很喜欢她的腿。
“你知道怎么做吗?”康安裕摸着新郎的稚嫩的脸,一边说,一边怀疑他下边恐怕都还硬不起来。
“父亲兄弟都教了。”新郎贪婪的回答。
“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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