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还不走。
我从他身后环住他,
将头深深埋进他后背。
啜泣。
到底因为什么。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我爱上了绅士,
没有人能告诉我离开他我应该怎么办。
怎么生活。
绅士沉默了一会儿,
轻轻将我推开。
他最终没有坚持让我搬离他的房子,
但是他却不常回家了。
有一天他凌晨三点半才回到家中,
满身鲜血地闯入我房间,
莽莽撞撞跪倒在我面前,
像孩童般无助地哭泣。
绅士紧抱着头的双手在剧烈的颤抖,
他说他是从坟墓里醒来的。
绅士是因为一幅画而一举成名的。
他画的是一团晦涩不堪的乌云,与惊涛骇浪的大海相连。
突如其来的一笔金色染料打破平衡,
却奇异的没有破坏美感。
绅士说那是一笔败笔,
冗长的,颜料渗透纸张。
有个老收藏家来绅士家里做客,一眼相中了绅士的画。
他出了高价,绅士却狠狠地把画撕毁。
笑出了眼泪。
在那之后,绅士完全变了一个人,
一个追求极致完美的人。
他把他过去的所有画作都尽数撕毁,
他路过妓女后会嫌恶的皱眉头,
他不能接受一切不完美的事物,
所以我得让自己看起来完美。
绅士很痛苦,
但因何而痛?
绅士对我愈发冷淡了。
礼拜五我照常为绅士打理玫瑰,
放眼望去一大片纯洁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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