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又回来的这样迟。她想说我吧,已经分家了。不说吧又不知我一天在外面干什么。不让我上班吧,没人养活我,让我上班吧,她总是提心吊胆。
有一天她终于说:家里就三个人吃饭,还分着两个锅做。真不够麻烦了。合在一起吃算了。你负责交电费就行了。那个时候公公还坐批发rou的生意,家里有四个大冷柜外加两个冰箱,一个月的电费要六七十元。而我才挣四百元钱。我不愿意又能怎样呢?我的父母都是很顾及名声的人,我要是不同意就是不孝。为了博个好名声,我不能不同意。
虽然想着要离婚,但是在没离婚的时候,这日子总还要过下去,还要维持住表面的温馨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