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老有人帮他记着,这不郑哲本来还站在海景房里考虑是不是要换个房子,那边送礼物的就上门了。
一只爱马仕的皮包,估计是海信广场买的,上面还附赠一张卡片,郑哲在签收前反复的很是观看了一会儿,上面字儿很丑,七扭八歪的,软趴趴的挤在一起,没有署名。
郑哲饶有兴致的看,放缓了速度,他仔细的抚摸,发呆,磨蹭的送货小哥都有点受不了:“先生,有什么不对么?”
郑哲抬起眼,很犹豫的问了他一句:“哎,给句实话,是不是顾铭让你送过来的?”
那人看他一眼:“啊?什么?”
郑哲自己都被自己吓愣,他静默片刻,后又尴尬一笑:“没事,没事,不好意思,你当我没说……”
郑哲其实不是很确定,或者说不知道自己是蓄意,还是无意。
火花一样瞬闪,很短的时间,很长的故事。
这倒也是没什么稀奇,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际遇却是无限的,来来往往,辞旧迎新,时间久了,有些事,有些人,过去了,你真的就不会想起,在脑子里平白消失了一般,于是又在某一个瞬间,也许是因为一个无关紧要,毫不相干的小事,你忽然就想起这个人,那些年,彼此青葱,正当年少,并不一定是大起大落,全部都是流水账一样的记忆。
于是在故事的最后,那些记忆就忽然就如同脱闸而出的洪,泛滥成灾,遮天盖地,让你措不及防,毫无抵抗。
有关那些你无疾而终的,失而复得的,两败俱伤的,情窦初开的,你爱的,也过去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卷二结束。
上一章做了修正,把顾铭逼黑皮放郑言该成黑皮惊吓之中做出的让步,顾铭应该没那个心情。
不好意思今天食言更这么晚QAQ
【卷三】
第84章
后来郑哲才知道这东西是李庭云送的,俩人在电话里客套半晌,无外乎就是约饭局客气之类的话,只是李庭云最后一句话说的颇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