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苑林的律师说,“并且,还伴随着躁狂症。考虑到其复发的可能性,实在不应该将董岳明的抚养权交给她。”
“十多年前的事了。”对方律师说:“再没得过,而且当时也只是轻微的抑郁症和躁狂症。”
董苑林的律师又找出了董苑林妻子之前有过的一些因为粗心大意而导致了不好结果的事例,比如因为出去逛街而忘记了去接当时年纪还小的董岳明……等等,试图证明她对孩子的不在意、不负责。
而对方律师永远只用一招:董岳明不是董苑林亲生的。
实在太艰难了——
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正常情况下,董苑林律师所说的任何一条都足以让董苑林的妻子丧失抚养权。但是,之所以到了这种程度,原因就是这个“不是亲生的”。
既然董岳明还有着有血缘关系的亲人,那就不太可能将他交给别的什么人。
而且,法律会更加倾向于保护女性。
一般来说,如果还在在10周岁以上,法官会参考他们的意见。不过,也只是参考而已,法官会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最后基于对孩子有利的原则,做出自己的判断。
这一场离婚诉讼的时间出乎意料地长。由于本身的复杂性,最后没有当庭宣判,而是告诉原告和被告回去等待民事判决书。
结束之后,董苑林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是一个律师,他感觉得出来最后的结果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