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这种猜测,犯人既然带走了林易遥的手提包,再带走她的手指也没什么问题。
法医从林易遥耳后的头发中发现了一丝涤纶纤维,结合勒痕判断,犯人用涤纶丝带勒住了林易遥的脖子。但作案途中,犯人发现这东西并不十分趁手,于是他改为掐住林易遥的脖子,终于将其勒死。如果是惯犯,为什么不选择麻绳这样的工具?
或者是为了抢包,但林易遥执意不肯,歹徒被激怒才动手的?
他情不自禁地回忆起文中精致的案发现场,那是蓄谋已久的情杀,死者甚至没有过多的挣扎,跟他们现在遇到的现场差别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