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辈当靠山,再不然就觅死寻活的,非闹个轰轰烈烈举世皆知不可。
结果他爹还不是姨太太一个接着一个娶进来?
女人嘛,就是这么不识时务。
若照范含征所说,找个绝对听话的小娘子,听起来还不赖,既可逼退那些名门淑女的觊觎,又能保有自由之身,何乐而不为?
“少爷你——”听他竟然认同含征少爷的话,灵墨失望的垮下肩头。
书仲绮没好气地哄着她,“好啦,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会尽量善待她,好不好?”
“我才不认为少爷知道怎样叫做善待。”灵墨横眉竖目地叹着气。
这帮被惯坏的有钱子弟,根本不把人当人看,今天她总算领教了。
“好了,好了,别跟我争。”他越想越觉得这主意不赖。“剑山,明儿个我们就到山月渔雪阁落脚,你出去走走看看,有适合的姑娘就带回来。什么叫‘适合’,就不必我多说了吧?”
“是,少爷。”恒剑山垂首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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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适合?
若说适合的对象就是家世清白、举目无亲、听话乖巧、贞静寡言又——照范含征说的——有点姿色。
那眼前这位还真是极品了!
书仲绮捧着一碗热茶,吹了吹,轻啜几口,就递给灵墨接了去,接着他起身绕过书案,仔细瞧着眼前小心跪在跟前的妙龄少女。
这女娃说年轻也还好,听剑山说是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是待嫁的好时候。
不过看她的身段,未免太过娇小纤细了吧?若不是她单薄的衣衫底下还有两团明显的隆起,真会叫人以为她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
倒是她的脚……他微微皱眉。那双脚虽不是好人家缠出来的三寸金莲,不过比起一般仆役,像灵墨这样的,还小了许多。
“你的脚是怎么回事?”他问。
少女始终低着头,听见他问话,头垂得更低了。
“禀少爷,奴家小时缠过足,缠到十岁上下,因为爹娘经商失败了,我要帮着做粗活,就没再缠了。”
“哦。”他点头。反正他也没恋足癖,对方又是个权宜新娘,这会儿管不了这么多啦!
“那你爹娘呢?”
“过世了。”
“还有亲人吗?”
“只有一个爷爷。”
“很好。”
书仲绮一拍折扇,这才躬身托起她的下颔,看清她的面容,登时眼睛一亮,食指轻触她的脸庞,惊艳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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