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班上同学都说,是命定,居然给全班唯——个不喜欢你的人拿到……其实不是,你的那个纸签,从头到尾都一直在我口袋里。
“国二开学后,一直没看到你,后来伟明跟我说才知道你移民了,我觉得很懊恼,也有些后侮……昨天在饭店看到你,我就想,这一定是上天给我的第二次机会,我错过了一次,绝对不要再错过第二次,我喜欢你——这就是我要跟你说的事。”
说话的过程中,他一直注意着她的反应。
小毛头年代,他搞不太懂女生在想什么,也看不出来,可是谈过几次恋爱后,他现在已经看得懂女孩子眼神中的意思:
脸颊上依然是两团红棉花,眼中有点意外,无措,还有一点点的喜悦。
程郡浩顿了顿,“然后我想问你,那天你为什么没来图书馆?”她看着他,轻轻吐出一个字,“……狗。”
“狗?”
“门口有狗。”她的声音好小好小,小到他得很仔细才能听清楚。
“我去了,可是图书馆门口有狗,它们趴在脚踏垫那边,我觉得很可怕,它们一直不走,可我没办法等,那天刚好是爷爷生日,妈妈前一天就交代我放学在门口等,她要载我回爷爷奶奶家吃饭。”
程郡浩几乎要跳起来——原来她有去。
这些年来,这问题偶尔就会跳出来困扰他一下,现在终于得到解答——一切都怪狗。
他知道她怕狗,也知道校警有养狗,但那些狗平常都待在校警室附近,怎么会在那天晃到图书馆,然后又趴在出入口的脚踏垫上?她胆子这么小,当然不可能去赶狗,而妈妈还在校门口等她……所以,他这些年的少年心事其实……唉。
转念一想,又觉得还好。
即使当时他们真的见面,她也接受,但又怎么样,她要移民了啊,十三岁情窦初开真能敌得过台湾与美国的距离?
比起来,现在的相遇可能好一点。
他们都已经成年了,虽然才都二十出头,但是他自己有一点点小积蓄,如果要在一起的话,会比较好一点,而且他希望她能回学校读书,至少完成大学学业,当然,他不会让她辛苦到的……天啊,他在想什么,怎么会想到那么远去了.
在脑中命令自己清醒后,他又忍不住想,如果可以金屋藏娇的话,好像……好像也不错……
第三章
接下来一个多星期,程郡浩都过着差不多模式的生活——下课后就去图书馆温书,五点一到开车往世纪饭店去。
其实他们的约会很简单,不过就一起吃吃饭,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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