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醒后,我夺回了灵魂,把它深深藏回心底。然后,我在心上加了道锁,倒头就睡,醒时天光。
第36节:我要去上海出差
见到久违的红日,我只想多打几个哈欠,伸着懒腰去厨房准备早饭。我的呼机不停嘀嘀嘀,有人从凌晨三点一直呼到现在。
呆坐在床上,看着呼机上满满一屏的问号,我的决定是置之不理。生性就懦弱的我,通常在寒流到来之前选择逃避。
吃早饭时,满屋子的嘀嘀声把我催眠了,心绪不能自已,灵魂向外突围,它在一堆问号里面赫然地发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前缀是B26。
站在镜子前,把漫不经心的样子反复练习。
拨通号码,胖妞的声音直冲到我耳朵里〃我想你我想你〃。
非常抱歉,这不太可能,真实情况是,她只是友好地问我是否出了什么事,因为在这半年里,我从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席网上的约会。
我说我大概病了。
她毫不在意,说了句:〃自己身体要注意〃,就匆匆挂线。
那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通话。
那一刻,如果身上有两千块现钱,我会毫不犹豫摔烂手机。
接下来的日子,我变回了一个敬业的广告人,用行动告诉每个人〃哥们儿一直在努力〃。
回了家收完妹儿就下线,为了避免再次灵魂出窍的体验,我删了IE。
有个做黄酒的客户,要在十间上海本邦菜馆儿里做promotion,让我想一下这次活动的广告语。做案例推论时,阳光从窗缝里辗转折射我的眼睛,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徘徊的只有那一句:〃他乡的情绪〃。
客户还算满意,委托我们同时把平面的东西整理一下。我亲自上阵,要了支狼毫,沾饱了墨,用行草把那几个字又写了一遍。
我存着心思,让他们把电脑处理完的东西给我拷张盘。
回了家,我把那个两百多K的JPG夹在一封只有五个字的妹儿里给她发过去,那封信写道:〃夜深,人不静〃。
刚要下线,我养的电子狗狂吠,她回信了,更短,三个字:〃我想你〃。
我想你!
我要去上海出差,顺便看看父母。
开完会,我哪儿也没去,在家呆着看VCD,我爸很诧异于我的转性,他担心地问是不是在北京过的不好。我摇头。
那天看了一个叫〃u'vegotamail〃的电影,里面MegRyan最后见到TomHanks的时候,俩都乐得嘴里能放下一整只小绍兴三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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