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思念北京,几欲成疾,记得那时给她一首北京一夜的MP3,她听完就蔫儿,也不聊天了,下了网哭得不能自已。那时,每个月都要听她唠叨这个想家的话题。有时实在想极了,她也会换个名字写个酸贴:我的北京,是初春的花团锦簇,和风细雨。我的北京,是盛夏的蝉鸣和一朵婷婷出水的荷花。我的北京,是秋日一地金黄的银杏落叶,万里无云的晴空上飞舞的风筝……被我当场认出来,她很是诧异。
在人海茫茫红尘俗世里,能找到个读懂内心的人,实在太不容易。
我也干过换名发贴子的勾当,被她识破,有时换个名字进聊天室,刚说一句话就让她给认了出来。我不知道是什么赐予我们这种奇妙的默契,默契得有点诡异,但不管怎么说,认识此人倒真是我的福气。
现在情况有了些变化,她搬家去另外一个城市,要离开一大段时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这可让我不太习惯,以后的日子里,我上了网该干些什么呢?思量再三,只能退而求其次,继续保持汇报工作的好习惯,每赚了笔稿费或办掉一个蜜,都会在QQ里给她留一个言,不管她看到与否,我知道远在世界的另一端的她总会知道我的牵挂。
第47节:天生就是讨人欢喜
真希望某一天我打开QQ,传出〃呱〃的一声,听她大喊一声我回来啦。或者更好的情况是——电话铃响,听她说一句:赶紧订机票去,我在三巴汤等你。
「烟烟家楼下的小饭馆」
我和烟烟住得很近,不超过两百米,他家楼下有间小饭馆儿,下了班我们经常到这里喝上一杯,然后志得意满回家睡觉。那个小饭馆是没有名字的,小门脸儿,玻璃橱窗上贴着诸多饭菜的名字和价钱,最贵的也不超过二十块。店里有两道招牌菜:酱牛肉和大肠盖交饭。
烟烟平时是不太喜欢来这种地方的,因为不太卫生,他对那些灯红酒绿门庭兴旺的地方比较感兴趣,这跟他早些年的职业有关系,他以前是开酒吧的,据说他那生意兴隆的酒吧有好几百平米。我倒是无所谓,随便什么地方,只要能聊就行。有时候兴致来了,我们去小饭馆买两瓶啤酒,拎着酒瓶坐到街边去喝。两瓶下吐,凉风习习,任何话题都能聊得爽极。
我是越活越老,烟烟是越活越年轻,年轻到了不凭姿色就能勾引纯情少女的地步,我们单位那帮闺女个顶个跟他有着良好关系,不是送他糖就是请吃饭,更有甚者,我见那些人即使被他胡乱摸一下脑门也不在意,我想,到哪一天他摸姑娘们的胸,人家也不在意,那他就算修成正果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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