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儿。麦文的眼这样说着。
是的,我的确是。小飞的眼满足地回答他。
那么请好好照顾她。
我会的。他拥着她,默默向他承诺。
麦文将手上的酒一仰而尽,临走前仍深深地望了她一眼:“再见。”他说。
小楼有些伤感地望着他,没有回答。
她知道不会再见到他。
这是遗憾,她只希望麦能找到比她更适合他的女子,每个人都必有另一个人在殷殷等待,只是幸或不幸,能不能相逢而已。
她的爱已给了她生命中最初的妖精,再也没有多余的可以给别人。
小飞既骄傲又感动!
他的确幸运!何其幸运!
这样的爱呵!不是每个人都有幸福拥有,而他得到了。
他曾是个不解人事的妖精,经由她的爱而幻化得以为人,那是幸福。
爱、勇气与幸福。
或者那个长胡子的长老终究没有说错。
爱与勇气永不失败。
他们彼此深深凝视,一切都已不再是问题。
他们拥有了彼此。
后记
我从小就是个十分喜欢幻想的孩子,可能因为家里的人都太忙,没有时间陪我的关系,我接触书本的时间比一般同年的孩子都来得早。
永远不会忘记我在幼稚园时用注音符号读完的第一本儿童小说,它的名字叫:《流星三超人》。
实在有些遗憾,如果当初读的是诺贝尔全集之类的,或许今天不会变成这副怪模样,搞不好已成文豪;偏偏那时看的就是科学幻想小说,结果变成一个怪小孩,成天披着棉被在家里呼啸着飞来飞去,造就了今日不伦不类的沈亚。
嘿!你可别笑,这是真的!
我家里的人一见我对书本如此“天赋异禀”还满心欢喜,以为捡到大便宜,只要整日丢些纸头给我啃,我便会乖乖听话。嘿!结果小沈亚啃了许多怪里怪气的纸之后,变成一个怪里怪气的小孩儿。
读了自然科学便努力将家里的所有可以敲的碗收集起来,盛了水一个一个试敲;光是那个月敲破的碗就不知道有多少个;当我那可爱的老祖母气白了脸要处罚之时,我还理直气壮地埋怨家里的碗质料不好,不能敲出书本上所说的音乐。
后来他们给我读《福尔摩斯》及《侠盗罗宾汉》。
结果是他们每个人的荷包都少了许多钱,而我的小朋友们多了许多零食。
劫富济贫嘛!我仍然十分理直气壮地申辩,我将搜刮出来的钱救济给没有糖果吃的小孩,是多伟大的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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