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尽可能买个一模一样的回来。
这天,致洋来别墅看他,两人在前隆凉亭喝着玫瑰花茶。
“还是方苹泡的玫瑰花茶好喝。”凡佑边喝边想着方苹,感叹的道。
“还是没有她的消息?”凡佑摇摇头。
“如果你们的孩子还在的话,应该已经出生了。”致洋算算日子。
凡佑无奈地苦笑道:“不可能了,这在概是我的报应。”
“堂哥,我明天得回香港了。你自己要振作,公司还得靠你,而且养精蓄锐后才有体力找方苹啊!”致洋已从佣人口中得知,凡佑常三半夜还坐在凉亭喝酒。
致洋看他满脸胡渣,眼睛红的跟兔子眼一样。“很难想象以前那个意气风发、自信非凡的辜凡佑,如今只是个靠着回忆充日、借酒消愁,弃公司于不顾的醉汉。”
刚才要不是致洋坚持要喝玫瑰花茶,此刻凡佑的手里还是握着酒杯。
“你不懂。”
“我是不懂,昔日的辜凡佑变成今口的酒鬼。这么多天没到公司,你知道公司有很多事等着你处理,如果别人知道你是为了方苹才如此消极,连公司也不去,别人只会怪罪方苹,将责任推给她,既然爱方苹,就别害她。”这阵子凡佑几乎没进公司,还好有致洋在。不过他也得回香港了,而且有些事还是得要董事长亲自处理才行,所以致洋今天一定得说服他振作起来。
“我当然爱她。”
“相信方苹不会想看到你追个样子。”致洋当然知道他爱方苹,所以用她来说服他,应该行的通。
“堂哥!你记得吗?方苹的信中写着欠你的三亿。十年内会还清?那表示,最慢十年后,你就可以见到她了。”致洋曾看过方苹留给凡佑的信。
当初方苹独自离开野柳的别墅时,曾托阿芬交给凡佑信与支票,信中说她要将她肚子里的孩子拿掉,让凡佑一辈于后悔。欠他的三亿她会在十年内还清。十年后,她会向他要回“方氏企业”。
“十年?我连十天也不愿意等,我希望能马上见到她。”
“让她见到你现在这个样子?”
“我……”他看看自己的颓废样。
“堂哥!如果你希望她看到你神采奕奕的一面,你得随时备战,或许,明天她就回来了。”
“你别说这种连你也不相信的话,她不可能回来了。”
“堂哥!你……”
凡佑挥挥手。“你不必再说了,我知道。”他站起身来说道:“我不会弃‘银龙’不顾,你放心。”
十年?自己竟然要付出十年的代价才能再见到方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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