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迫性并不意味着暴力,性侵犯者也会通过挑逗、抚摸甚至是通过药物等方式引发受害者的性兴奋,让受侵害的孩子误以为是出于自愿的性行为,从而更加不敢揭发、反抗。
其实只要是违背自己意愿的性活动,无论是否有性兴奋、性高潮,都算是受到了性侵害。也就是说,发生性关系的双方只要有一方违愿,性行为就具有强迫性。
在被性侵犯之后,女孩子会出现许多负面情绪,她们之中的大多数也不会选择去医院治疗或报警。这首先是因为是熟人实施的性侵害,怕伤及其他家人的脸面;其次,一旦把性侵犯公之于众,她们惧怕承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最后,即使去看病或举报,医生和警察冷漠的表情和责备会给她们带来极大的二次刺激,动摇她们的决心。
3强制保密阶段:为了使性活动长期持续下去,性侵犯者一定会用尽手段威逼利诱受害者保密。这个阶段会持续数月到数年不等。
晓霞就是因为怕被送回乡下才一直忍受屈辱。
以下两个时期在晓霞身上还没有出现。
4暴露期:这个时期的受害者是最脆弱的时候,家人和社会应该给予适当的干预,使受害者的隐私得以保护,恐惧、担忧、焦虑等等不良的心理得到排解、释放。
5压制期:这时受害孩子的家长往往为顾及自身利益或受到各方的压力而极力隐瞒性侵犯事件,甚至会以恐吓孩子、诋毁孩子的名誉来达到遮掩的目的。
该拒绝时就拒绝建议
对于晓霞,我建议她:
1保留好证据;如带有姨夫精液的衣服、床单。即使不想报案,告知姨夫手上有这样的证据,也会使他有所顾忌。
2把事情告诉给离家比较近的好朋友和朋友的家长,以便在以后一旦出现意外,可以及时求助,如借宿等。
3打电话咨询,包括法律援助热线、少女性伤害心理援助热线等等,与其他许多愿意提供帮助的人分析一下要不要报案(当然我也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晓霞)。
4看完一本探讨性侵犯话题的杂志后(那是我送给晓霞的一本报道我们心理诊室的青少年杂志,杂志的封面很醒目地写着:《如何对性侵犯说不》),把它放在客厅最醒目的地方,最好是让姨妈、表姐、姨夫都看到。如果她们问是哪来的,明确告诉他们是我送的。来心理诊室的理由可以随便说一个,如缓解学习压力什么的。
这样一方面让姨夫知道你已经意识到应该保护自己,另一方面提醒姨妈和表姐留意身边的性侵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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