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老成麻木。繁琐的开庭程序之后就是公诉人宣读诉状,控告吴晓在李大功杀人一案中知情不举,并且企图协助其父逃逸,犯有包庇罪,建议法庭依法惩治。诉状之后是律师答辩,虽是法院指定的律师,但也慷慨激昂,据理力争。主要论点是被告并不知道其父犯有罪行,不存在包庇犯罪的主观故意。接下来开始法庭调查,双方各自呈上自己掌握的人证物证。在这个法庭上林星知道,警方在吴长天尸体上搜出一张从北京去广州的飞机票,而公安局在民航售票处调查时发现,购票底单上的购票人一栏里,填写的名字是吴晓,留的一个联系电话,也是吴晓的。
这还不铁证如山吗?
林星这才知道了为什么那一整天都找不到吴晓。她这才知道那一天他是跑去和他爸爸单独见面了。
律师对自己的角色还是忠实的,列举了一系列证据来说明吴晓在帮他父亲买票时并不了解其父的罪嫌。针对这个辩护,公诉人请书记员当堂宣读了公安机关的一段讯问笔录,不仅搞蒙了律师,也震惊了全场。
这段笔录让林星几乎疯了!她没有想到她和老警察的那一段谈话,竟被制成了正规的证言,而这证言竟成为致罪吴晓的关键一环。
问:“……他爸爸和李大功涉嫌杀人,吴晓到底知道不知道?”
答:“他不知道,后来还是我告诉他的。他一直在大连拍MTV呢,他回来我才告诉他的。”
问:“你是哪天告诉他的?”
答:“昨天,不……是前天告诉他的。”
问:“到底是昨天还是前天?”
答:“前天,是前天晚上,他从大连回来以后我告诉他的,我们说好了一起劝他爸爸到公安局去自首的。”
问:“你们劝了吗?”
答:“我们第二天去找他爸爸,可没找到……”
《你的生命如此多情》第三部分(25)
林星站起来,她想叫喊:“不是这样的!”可她喊不出来,因为她和那老警察的对话,就是这样的!她脑子里轰轰隆隆地一片鸣响,双腿支撑不住,还没有等那位女书记员宣读完毕,就往前一头栽了下去,额头磕在前排的椅背上,“空”的一声,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她醒来时是在一个陌生人的背上,那人穿着法警的制服。他们背着她跑出了法院,叫了汽车,把她送到附近的医院,给她打针、输液。医生问她怎么了,是什么感觉,哪儿不舒服,她双眼不停地流泪,一句话不说。
输完了液,她彻底清醒了,要走,可身上的钱不够了。医院的人让她打电话叫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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