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下床,没有吹起红烛,映着月色,她幽幽的眼望着四下陌生的环境。她终于有了人的躯体,终于可以嫁给别恨为妻,终于……
刹那间,她望见了铜镜中的自己。不施粉黛却能形影相怜,眉宇间透着一股难以言表的优雅。她是美的,应该说张金鹊是美的。
带着这样的身躯她将嫁给别恨,于是在人们的眼中别恨娶张家小姐为妻,王大力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可怜鬼。不知道他会不会憎恨张金鹊的薄情寡意、见异思迁,至少在世人的眼中张家小姐的确在玩弄了一个杀猪汉之后将他抛弃。
只有日开明了,张金鹊不会。人会死,魂会散,爱却不火。否则,她也不会追着一缕魂魄十二年,固守着红色的希望不灭。
可怜那王大力他甚至……甚至连张金鹊的魂魄都无法拥有,只因为她的自私,毁了他们两个人监守的约定。
心中有愧,日开却不想善良地成全他们。她等了十二年等来的机会,怎对付之东流?不行,绝对不行。
她握紧拳头,看见镜子中满面的愁容,还有那愁容的旁边放置的红色油纸伞。猛地回头,她看到了不该看见的东西,做了十二年的鬼,她太清楚那摇曳的影子是鬼影渺茫。
“是谁?”
“你抢了我的身体,欺骗了我的爱,还害得我在大力哥的心目中变成荡妇。”
“你是张金鹊?”日开吃了一惊,揪紧一身的红装不住地向门口退去。原来人会怕鬼,怕的不是鬼带来的危害力,而是人心中的鬼,“你……你想怎样?”
飘忽的影子在动,影影地向她靠近,“我不会放过你的,我不会放过你的,还我的身体来!你还我——”
“你听我解释,我只要再找到一个合适的身躯,我就会把你的身躯还给你。反正你也投湖自杀了,求的不就是一死吗!这具身体对你来说应该是可有可无的,可是它对我来说却很重要,你为什么不把它借给我呢?这样对我们俩来说都有利,足不是?”怎么越跟她解释,她越是向前逼近,她想怎样啊?
日开拔腿向外逃,裙裾绊住了她的脚,她忘了她不冉是五岁时的身体,她也不再是个步履灵活的小鬼。没了逃命的路线,她只好大呼,依做鬼的经验,来了外人,鬼总是害怕的。
“救命啊!来人啊!有鬼啊!”
有鬼?别恨听到这样的词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日开从张金鹊的身躯里飞魂了,完了!她不会暴露了身份吧!他可不想顶着与鬼为伍的名义被抓出去受火刑,还是赶紧逃命吧!卷起包袱,他这就打算逃命。
理智明明选择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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