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最需要的是冷静,他摸了摸儿子的脉博还在跳动,便拦了辆车,把孩子送到了医院。
经抢救,兵兵活过来了。那天他被从四楼推下时,正好摔在二楼窗户的雨搭上,又从雨搭上滚了下来,造成粉碎性脾破裂。兵兵脾脏被切除了。
法庭结论认为:杨为达到与他人结婚之目的,决计杀人,显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她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她不服,上诉到省高院,高院驳回了她的上诉。
戴长山认为,置孩子于死地的女人,是比魔鬼还可怕的女人,是万万娶不得的!他痛恨自己瞎了眼,被她当初的那些甜言蜜语所蒙蔽。
5 “我死了也不能让他受罪”
5 “我死了也不能让他受罪”
这组杀害子女的女犯人,大多只有20多岁,没有一人受过正规的文化教育,传统的私有观念极强,她们视子女为私有财产,用变态的畸形的爱对待子女。倘若她们自己不能如意的生活而产生轻生的念头,便也要将子女毁之。理论根据是:孩子是我生的。她们犯罪的起因大多是区区家务小事引起。犯罪的动机是:“我爱孩子,我死了也不能让他们受罪。”如果我们说,她们这不是爱!她们会说这正是出于对孩子强烈的爱;倘若我们也承认这是一种爱,那么正如前所说,这是一种畸形的不可理喻的爱!
刘珍是淮河北边一个城市里的人,21岁嫁到王家,丈夫比她还小三岁,大妻小夫,男人成了甩手掌柜,整天肩不挑手不提,一天到晚打扑克下棋,哪里热闹到哪里去。生了一个男孩后,刘珍被动员上了环,男人知道后不愿意,加之嫌她年龄大,就闹着要离婚。刘珍同意,但婆母不同意。从此,家里不得安宁,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一次刘珍气得回了娘家,男人追了过去,又一路吵打回来。
“这日子不能过了,活着真没意思。”刘珍想。她哭了一夜,早上没有起床。男人起来烧饭端给5岁的儿子吃。儿子说:“俺妈不吃,俺也不吃。”
“婊养的,给你吃就得了,还管你妈!”男人骂了一句也气着走了。
懂事的儿子搂着妈妈,陪着妈妈睡觉。一直睡到下午3点。刘珍起来给儿子穿好衣服,她决计去死。
她从床底下摸出一瓶呋南丹农药倒入茶杯,加上红糖,兑点水搅了搅。儿子问:“妈,这是啥?”
“是糖,红糖水。”刘珍望着儿子回答,不觉眼泪如珠子般落下。
“俺也要喝红糖水。”儿子馋急了,伸出小手要去拿杯子。刘珍递过了杯子,看着儿子把药喝完后,自己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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