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追了,全给我回来!」最后从礼车走下来的方玛士轻轻一喝,大家都停止了追逐的脚步。「别管他,他会回来的!」
这回,女儿是打定主意要嫁给金阳皓了。
因为,他说他爱她。
他还记得那天女儿开心得像要飞上天似的,打越洋电话给他,告诉他她决定要回来当金阳皓的新娘,叫他把设计师、裁缝师全都请来,她一飞到新加坡就可以马上量身订做她的礼服。
没想到,礼服设计师拿尺一量,她发现自己的腰围、胸围好像都变大了一些,肚子也变得有点圆……
是的,她不嫁他也不行了,因为她怀孕了。
而凭他女儿肚子里那个适时被发现的宝宝,他相信女儿一定能很快把那个别扭的男人给追回来举行婚礼的……他有信心。
原本他要赶去机场飞回台湾找她的,他的决心那么坚定,现在却成了世纪大笑话。
呵,真的很可笑。
他以为自己可以找到真爱,没想到那个小家伙所说的真爱,原来竟是一场世纪大骗局。想到这些日子他自导自演了一部大烂戏,以为自己是最佳导演,没想到竟然成了最烂的演员──一个连自己在演什么角色都搞不清楚的瘪三!
金阳皓自嘲的撇撇唇,急促离去的步伐失去了方向,只是盲目的一条街穿过一条街,像突然得了失忆症的病人,脑子空白一片。
新加坡的街道干净整齐,条条大路笔直畅通,每个人都十分奉公守法,只除了眼前这两个一前一后走着的男人跟女人,彷佛无视于红绿灯的存在意义,也无视新加坡严苛的律法,就这样自顾自的走着。
每一个喇叭声都震得方雪心惊胆跳,怕在转瞬间就失去了金阳皓的踪影,因此不管赤脚踩在烈日下的柏油马路上有多么疼,她还是一路提着新娘礼服的裙襬,小跑步的跟随着金阳皓的脚步。
直到,金阳皓终于发现了她……
高大的身影转过来面对她,从她脸上哭得狼狈不堪糊成一团的妆容,一路审视到她身上笨重的长礼服,再到她光溜溜的红肿脚丫子……
这个笨蛋!他低咒一句。
又见那两只小脚丫不住地踮起脚尖,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地在热烫粗干的地面跳来跳去,像只热锅上的蚂蚁。她额头冒着汗,眼眶哭得红红地,两只小手奋力的紧抓着裙襬,根本没空去擦脸上糊成一团的泪。
「金大哥,你的手一直在流血,我们去看医生好不好?」她好担心他的手伤,走在他身后,她看到他的手不时在滴血,边追边担心,边追边掉泪。
「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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