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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色狼”不应该是一个贬义词。
单拿“色”来说,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好色之徒比比皆是。好色乃人之本性,岂有遭贬之理!但是,一定要做到“色亦有道”!
再说“狼”,如今,它几乎成了凶残和邪恶的象征!想必是因为一些误导已在我们心中根深蒂固了。其实,狼是值得我们尊重的动物,它有很多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地方:
狼不会为了嗟来之食而不顾尊严地向主人摇头摆尾;
狼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它却是最团结的动物,你不会发现有哪只狼在同伴受伤时独自逃走;公狼会在母狼怀孕后,一直保护着母狼,直到幼狼有独立生存的能力;
狼也很想当一个善良的动物,但是狼也知道自己的胃只能消化肉,所以狼惟一能做的只有干干净净地吃掉每次的猎物。
我始终认为:这个世界上,能称之为“色狼”的人极少,因为那是一个很高的境界!
第一部分第一节 不像初恋的初恋
我出生在全国闻名的X市油田。小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很帅,在幼儿园和小学,我都是小女孩们“骚扰”的对象。记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一个女孩追着,要亲我,吓得我疯跑回家。第二天都没敢去上学,就坐公交车看了一天城市风光。后来一想,这也不是长久之计,第三天我找到她,对她说:“你要再欺负我,我就告诉老师。”这招果然有效,她再也不敢找我了。后来在北京我竟然又遇见她!然而不同的是:这次是我亲她,但她没跑……
在上中学时,我有了自己的初恋。她叫丽,算不上美丽,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我也一直很奇怪当时为什么会喜欢她,后来朱丽亚·罗伯茨走红之后我才找到原因:她有和朱丽亚·罗伯茨一样性感的大嘴!可当时我并没觉得她性感,只知道她嘴很大,很能吃冰淇淋。我们经常在一起玩,一起去过很多地方,放假的时候我们骑自行车去郊游……后来有一天我开车沿当年我们走过的路线走了一圈,里程表显示为73公里。不能不相信爱情的力量呀,我才是新时期的铁人!
我总为一件事感到奇怪,她从不让我去她家,每次送她回家,她只让我送她到路口,然后看我走了,她再回家。我实在想不出是为什么,有一天我实在很想她,就直接去她家找她,是她开的门,看见是我,吃惊得张大了嘴巴(她嘴本来就大)。我忙说:“我来找你借笔记。”我进屋后跟坐在客厅的女人说:“我是丽的同学,来借笔记。”她母亲很热情,招呼我坐。我这才发现她母亲只有一条腿,而且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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