滩上,有成群的流浪猫在退潮的海滩上捉搁浅的小鱼小螃蟹什么的。
看样子,丁朝阳的心烦,是难以轻易化开了,只好怏怏地挽了他回家。
那晚,我们睡得相安无事,像同床共枕多年的老夫老妻。
夜里,我醒了一次,想去卫生间,一睁眼,却见丁朝阳的眼,明晃晃地亮在黑暗中,把我的心,惊了一跳,很快,我就翻了个身,假装没看见,我知道,假如让他发现了我眼里的惊慌,他会更焦躁的。
我故意声音很大地按亮了台灯,起身去卫生间,回来时,见丁朝阳闭着眼睛,仿佛睡得很香,墙上的表,已指向凌晨三点。
我伸了个懒腰,回床上,继续睡,我已完全相信,昨夜的门铃,确实是个误会。
然后,安静睡到天亮,悄悄起床做饭,我猜丁朝阳大约是凌晨才蒙胧入睡,不忍打扰他。
饭桌上,丁朝阳果然精神好了很多,我便轻描淡写说:“我去问过保安了,咱们这栋楼经常有人午夜酒醉归来,醉眼蒙胧的,下错楼层按错门铃,很正常,何况,你也有应酬到午夜的时候哦。”
丁朝阳笑了笑,很淡定,表示认同我的话。
下午,丁朝阳打回电话,说有外地客户来,要我不必等他吃饭了,我正在编一个悬疑小说骗稿费花,就草草应了,继续键指如飞,不知不觉中,天就黑下来了,等觉得肚子饿了时,才发现,厨房里连一片菜叶都没了,就喝了一杯牛奶,打算早早睡去忘记饥饿,我常常写字写得忘记了吃饭,丁朝阳说,幸亏他及时出现,否则,总有一天我会沉浸在自己胡编乱造的故事里饿死。
迷迷糊糊里,就睡着了。
等我听到门铃响时,已是午夜了,我看了一下,床的一侧,还是空的,我猜是丁朝阳,每每他喝多了回家,便懒得自己掏钥匙开门,总要用门铃把我的梦弄碎,我一打开门,他就会从门缝里挤进来,一把把我攥进怀里,伸手往睡衣里摸,他喜欢一掀开睡衣,就发现我像一条赤条条的鱼,滑润地裹在里面,把他一天的疲惫都给驱散了,我喜欢他一见着我的身体就像个欢天喜地的孩子,总认为这是爱意的一种表达,于是,夜里,除了睡衣,我从不穿其他衣服。
我拢了拢蓬乱的头发,扑向门口。
正要开门时,我还是下意识地想起了前天午夜,于是,去开门的手,就迟缓了下来,我趴在猫眼上,往外看去。
然后,我就死死地咬住了手指。
是的,我看到了一位白衣女子,正望着我,她的目光,仿佛一柄能化任何坚硬于无形的利器,直直地,扑面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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