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名为『南』。就是临终前也还想着回江南,要儿子一定回去,把她的骨灰也带回去,也算是叶落归根。」
老板摇摇头,喝光杯子里的酒,又续上一杯。
「这孩子,从小就跟着他娘过苦日子,现在一个人无依无靠,又不愿意当贼,真不知道他的将来会怎么样。我是很想帮他,可是力不从心啊。方才你也看见了,我家那个母老虎……唉,我又有什么办法呢?如果你愿意帮忙就好了。」
死去的女人很可怜,这个孩子也很可怜,可是……一路长途跋涉,带个孩子在身边只会碍手碍脚。尤其是穿越沙漠,那可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
他还在犹豫,身上的盘缠足够他一个人回到江南,还有剩余给娘子,多一个人的话——勉强够,但这么一来,多年的积蓄就一点也不剩了。
他毕竟不是个好人。
他看了江南一眼——不知道什么时候少年已经抬起头,直勾勾地看着自己。
朦朦胧胧,欲语还休。
心脏好像猛地被什么东西击中,一句话就这么不经过大脑冒了出来。
「他的家在江南什么地方呢?」
「江南,快把手绢给这位客官看看。」老板迫不及待地说。
少年却把头扭向一边。
老板脸色一变,站起来,径自把手伸进少年的怀里,掏出一张素色手绢地给方子山。
方子山接过一看,手绢是上好的丝绸。可能是少年的娘亲离开家乡时随身携带的吧。摊开一看,上面绣了一座大宅子,旁边一行小字:「周桐镇西,隆兴桥旁,红墙绿瓦,杨柳依依。」绣工精美,一针一线,俱凝情思。
周桐镇……离他家倒是不远……而且也算顺路……这个孩子的身世的确很可怜,留在这里也不是个办法。再说都是江南人,也算是老乡吧,就当做善事好了……
方子山找了很多理由说服自己,终于点头答应了。
老板高兴极了,不住用手背抹眼睛。少年却是一脸冷漠,好像这事与他无关似的。方子山心里颇不是滋味。这孩子,难道不懂感恩么?
听说江南一直住在娼馆的柴房,方子山便要他回去收拾收拾,晚上和自己一起住店好了。少年踌躇着,迟迟不肯走。
「你这个笨蛋,难得遇到这样的好人,你还在犹豫什么啊?留在这里做什么,回你的家乡去!那里有你的亲人,比在这里好,好一百倍、一万倍!快去收拾东西,赶快回来!那个老女人说什么你都不要听,要不然以后被她卖了你后悔也来不及。」老板把他推出门,少年这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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