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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他和夜一起拍照?不干!不干!他和夜保持距离都来不及了,哪还会有合照!
她一楞,有点反应不过来,怔怔地问道:「什么东西没有?」
「照片。」他哼了哼。
自小到大,他从不曾喜欢过自己的容貌,所以,连带的他也就不爱照镜子,亦不爱 拍照。
活了二十九年,他拍过几张照片都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算出来。
她压根儿就不信,「如果你不肯把照片给我,明说就好,不要找那种让人无法相信 的借口来敷衍我。」她不会死缠烂打的。
「那是实话,我不喜欢拍照,更没有和夜合照过。」
他耸了耸肩,漂亮的脸上没有表情。
「为什么?」她觉得很不可思议。「难道你一点也不想和宿夜合照,留作将来的美 好回忆?」
老实说,她也讨厌拍照,可是,那是有原因的,她知道自己长得不好看,拍起照来 也不会变漂亮一些,所以啦!为免伤眼、伤心,每逢拍照的时候,她是能避则避,避不 了就躲在别人身后。
美好回忆?温栩颇不以为然地嗤了一声,说是恶梦还差不多。
「不想、不想、不想,够清楚了吗?」渐次加重的音阶夹杂着他的郁闷。
她被震慑住了,吶吶地道:「清……楚。」
看来他还在生宿夜的气。
他们两个究竟是为了什么吵架?能够找到真心相量的另一半并不容易,况且,他们 还是经过更多考验才在一起的同性恋人,应该更要好好珍惜这一份得来不易的感情才是 。
「还有事吗?」他有点累了,拄着拐杖不仅行动笨姻,才站了一会儿的时间便觉得 累了。
席末叶摇摇头,敏锐地捕捉到他脸上一闪而逝的疲惫,「看我净顾着说话,都忘了 你的腿受了伤,不适合久站,我扶你回房间休息。」
他拒绝了她的援手,「不用了,我可以自己走回房间。」既然他能够一跛一跛地走 出来,自然也能够一跛—跛地走回去。
再者,他腿上的伤恐怕得花上近两个月的时间才能复原,这期间他都得拄着拐杖行 动,总不能老是要别人搀扶吧!
「喔!」她只好站在原地看着他拄着拐杖一步一步地走回房间。
而自始至终,她的那两个朋友都被温栩的美丽震慑住,只能怔怔地以目光膜拜他, 连大气也不敢喘一下,更甭说是开口了。
即使他此刻破了腿,他的美颜仍旧令人屏息。
他和宿夜是再速配不过的一对了。
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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