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
十年后的某天午后。
我坐在莫纳什大学的草坪上,晒着温暖的阳光,回想已经拿到的金融和管理的硕士学位,思量着该再念什么。
身边坐着我的同学,有着褐色头发湖蓝眼瞳的Angus(安格斯)。我们是在四年前认识的,他比我小三岁。
他说:“中国的女人不是很早就结婚了吗?为什么你没有?”
我说:“没有爱的人,和谁结婚?”
阳光有些刺眼,张开五指,举手遮在额前。翠绿的镯子在光线愈显通透。
Angus看着镯子,眨着眼睛问我:“送镯子给你的人,你很爱他,对不对?因为你很宝贝它!”
没错,我很宝贝它,几年前不小心磕破一块,我寻遍了大街小巷,才找到会修理的师傅,用金丝修补完好。
“我不爱他,一点不爱,这一世都不爱!”
Angus用奇异的眼神看我。
他不会明白,弃爱才能换永生。
总是被缘分牵绊,被爱困扰,执着在情爱里,难以自拔。当从中抽离,其实同样可以过活,心空了,还是可以继续存活的,在于自己愿不愿意那么做。放弃也是一种出路。
邮箱里有一封孝武的MAIL。直觉告诉我,还是不要打开的好。
我不知道会不会再看到那张熟悉的脸,也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再有荆棘,但是,孝威,我想告诉你,第八世,我弃爱!
这是我爱你的方式!全篇完
番外 戚孝威
澳洲,我承认来到这里并不是心甘情愿,然而这里的天空,这里的海水,连这里的空气都让我缱绻。
开着车,在墨尔本驰骋。如果上一秒知道下一秒的故事,我想我不会将天窗打开,但是,很遗憾,为时已晚。巨型卡车与我,咫尺之间。
睡眠,是我来澳洲之后每日递减的东西。我拼命的念书,拼命的喝酒,拼命的开车,拼命的告诉她,我很喜欢她。只是喜欢。
她,是丁家的宝贝,以诺温柔唤之的“颖”。她很美,比任何一个我所见过的女人都美,比任何一个我所见过的千金小姐可爱。大大的眼睛,清澈如水,有些BABYFAT的脸,整天用娇美的声音在我耳边问我:”孝威,你喜欢我吗?你会永远喜欢下去吗?”
她十八岁那年,我二十三岁。
父亲说:“丁家可以带给戚家十年的收益,只要你和她结婚……”
结婚?就像大哥和大嫂那样吗?一张冷淡的结婚照,两张冷漠的脸,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是我和大哥一样必须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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