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洋是个斯文的男人,对怡君体贴入微,和示君相较之下,更显得示君粗枝大叶。百台这才想起来,示君连样可供纪念的礼物都没送过她。
“快散了!”怡君有些感触。“距离是个重要的问题,空间距离,久了就成了感情距离了。我也知道他在挣扎,可是,唉!谁在乎呢?好男人多得是,不是吗?”怡君笑了,但显然是假装的。百合看得出来,她还是爱着刘志洋的。
白母回来了;一转眼,高雄也到了。
半年来,百合几乎每周都到这里来,但她知道,下个星期天,她会留在台北,哪怕台北比高雄阴冷,她仍会待在台北。
念了半年书,受了半年磨人的训练,示君黑了,也壮硕结实多了;穿着军服的他,倒有几分挺拔。
“来!这儿有锅鸡汤,是我半夜起来熬的。还是要先吃点水果?苹果好不好?削好的。”
“哇!太棒了。其实啊!我们这里吃得不错,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吃不够,还是家里的东西好吃。””示君吃得一嘴油,又在袋子里东翻西找的。
“带这么多来啊?一个人吃不完的。喂!百合,去帮我带两个人出来好不好?我把名字写给你,你就说会客。”示君刷刷的写下两个名字。“一个高高瘦瘦,左边脸颊有颗带毛的痣;另一个壮壮的,眼睛很小。告诉他们你的名字,他们知道的。”
百合接过纸条,眼眶热热的,却也没说什么;不过怡君却看出来了。
“示君,你陪她去嘛!走走也好啊!这里她又不熟。”
“不熟?”示君看看百合,觉得她很没用似的。“就刚刚会我的地方啊!这边,前面那盏灯左转再直走就到了。”
“我知道。”百合咽了口口水,朝怡君和白母温柔的笑说:“我一会儿就回来。”然后,她转身背对着示君,一步一步坚强的走去。
风刮着百合的脸,也刮走一颗颗似水晶的泪;百合仰着头,说不出有多伤心。
他怎能这样理所当然?仿佛所有的人对他好都是应该的!母亲半夜熬鸡汤,姊姊休学看顾他,她牺牲掉每一个假期,回掉每一个活动的邀请,千里迢迢的来看他……这一切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那么理所当然,一点感恩的心思都没有!
她能就这样被认做理所当然的跟了他吗?将来她也能理所当然的在家煮饭、生孩子,看他理所当然的在外头呼朋唤友、半夜醉酒回家吗?或者是理所当然的任自己年华老去,换得一场完全没有成就感的婚姻?甚至理所当然的放弃创作,在教室里教孩子唱“蜗牛与黄鹂鸟”?然后理所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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