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陈贪进步神速,她把自己当成男孩,剃了短发,怕打架时被人抓住把柄,力气越来越大,更重要的是,她敢下死手。
混混再混,敢闹出人命的还算少数。
可陈贪不。
她“克”家,十二岁时就“克”死了陈正。
胆肥,还聪明。
等到别人反应过来的时候,李贪已经混出了名头。
甚至连大人都知道,陈家捡回来的是头缺少驯化的狼崽子。
有了实力后,她迅速融入地下人群,认了各路人马当兄弟姐妹。
从此有了熟人,有了群体,有了去处。
这群人天然地和“光明”泾渭分明。
所以当她初二那年路过那条巷子,听到求救声,陈贪熟视无睹。
再往后的事情李贪已经记不起来了。
只记得一些模糊的感觉。
潮湿。
和盛夏的天气一样潮湿。
浑身发痒。
她来到警局,衣服上全是干涸的褐色鲜血。
“我杀人了。”她说,“来自首。”
她当然没有杀人,只不过有人想害她,她想逃,混乱中那人伤势很重,看上去就跟死了一样。
那个人被送到医院抢救,听说后来捡回一条命。
再然后。
她的信息录入警方数据库,引来关注,也引来了李光和冯茜芸。
冯茜芸一看到她就扑过来抱她,哭得泣不成声。
陈贪第一次没能躲过别人的偷袭。
他们自称是她的亲生父母。
李光找人动了点关系,把风声压了下去,把李贪从合县带了出来。
合县是个小地方。
小地方就意味着可以活动的空间大得惊人。
她那时未成年,监控拍到的也是别人先动的手,甚至连武器都是别人的,更何况,她根本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再然后她就搬了家。
去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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