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余生不和烂人烂事纠缠,活出自我的风采。
吃完了火锅,四个人又唱起了歌。没想到,令徐婉芳惊讶的是,林轩还有一副好嗓子。以前徐婉芳很少听林轩唱歌,她一直认为,林轩五音不全。即便开口唱,声音也不好听。没想到,她错了。林轩只是唱得少,但并不代表他不会唱。
林轩唱的是一首老歌,缠绵悱恻。极为动人。徐婉芳听住了。赵成也听住了,思繁更是听住了。她半真半假地对着林轩开玩笑:“表哥啊,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幸亏我以前没看出来。我要看出来啊,绝对不会让婉芳姐抢走你。我自己就先下手为强了。”
林轩唱了好几首,徐婉芳都听呆了。她说道:“林轩,如果你不是在商界,而是改行去唱歌的话,我相信你,也能红的。”
此话刚一说完,林轩就接口道:“是吗?婉芳,谢谢你的鼓励啊。但我也知道。如果你不当医生,凭你的相貌,也一定能当演员,当一个明星。”
赵成也开口了:“如果都这样了,一个演员,一个歌星,我相信你们,并不会就在一起,见面了,或许连火花也擦不起来呢。”
林轩和徐婉芳不禁对望了几眼。会吗?不知道。但是说不定,就此每一个人感觉也说不定。错过了也不会觉得遗憾。可是,言归正传,他们还是认识了,还在同一所大学,谈起了恋爱,按照老辈人的说法,他们之间是有缘分的。唱完了歌,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
思繁和徐婉芳两个女人就互相开起玩笑来,她们说自己是灰姑娘,得穿上高跟鞋,不然不会有王子前来迎接,对了,还有可笑的南瓜车。思繁说她不稀罕什么水晶鞋,鞋子合不合脚。并不图好看,舒服才最重要。林轩已经听见了她们的谈话,走过来八卦地加入,说道:“呵呵,喜欢水晶鞋吗?我可以给你们买。当然了,水晶只是制作鞋的材料,其他的,当然是舒服第一。”
思繁就开玩笑说自己穿不了,不是买不起,而是她不稀罕这样的高档鞋,认为穿了就是受罪,没意思的。还不如脚上的球鞋舒服。脚上的球鞋只有几十块,但是可以买菜,可以逛街,可以爬山。这人啊,就得这样生活,一味地追求享受,其实不可取。思繁和赵成在一起,他们商量好了,哪怕就是结婚,也不打算买多大的豪宅,能够住就行。人活一世,房子只要能遮蔽风雨。其他都是次要。其实,赵成家的条件不差,思繁的条件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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