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他也有私心,搬走之后,也就没人知道以前的事情。越想越是觉得这个主意好,曾丰年开始说起来,“你还在族学读书,但等考上童生,汤先生也没甚能教你,自然要换个地方读书。”但奈何,曾丰年对于县城里的先生不熟悉。
而且,县城里的花销更多,曾丰年多年积蓄倒是足够买院子,但之后的花销就没处来,而且县城里买捆柴都需要钱,他恐怕还得找个营生。
他把这些想法说了出来,曾湖庭也认真思考起来,搬到县城不是没有好处,唯一的问题就是银子。他跟芳姐的小吃店生意已经步入正轨,几乎每个月都能赚到五六两银子,他能分到二三两,但是纸笔墨的消耗也大,并不能存下什么钱。
“父亲,这事你做主罢,我没问题,去哪里都行。”他这么回答,同时想要不要跟芳姐商量,现在大了扩大规模的时候,如果资金足够,完全可以在每个镇子上搞出加盟店。
他们可以负责出秘方,提供小吃培训,和独家经营范围,看到了加盟店的好处,自然能够大笔大笔的赚钱。
但这些说起来还很远,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府试。府试就在一个月后,等过后他考过再计划。
第21章
清晨,鸟雀还在鸣叫,曾济庭已经自带干粮,赶来找曾湖庭做最后的突击复习。
还有一个月就要府试,现在复习也不过是寻个心安,让自己不会闲着难受罢了。
他赶来时,曾湖庭已经写完了一首试帖诗,墨迹没干,正在欣赏自己的大作。
试帖诗是府试中必考项目,主考官出了题目,考生需要在极短的时间作答,对于写诗来说,灵感一闪即逝,在考场哪里那来得及捕捉?最常用的做法就是提前写好,等到考场上稍加变通,款款写来。
他刚写了一首以朝阳自喻的五言诗,不论是景色还是想要出头的心思都描写的十分婉转,又能让读诗人明白他的心思。
曾丰年连赞了三声好,“朝气蓬勃,锐意进发,又不会过分冒犯,湖庭得了诗中三味。”他一连念了最后一句好几遍,十分满意,最后眼神落到字迹上,又有点纠结,“就是这字迹,还差了火候,平平而已。”用最标椎的馆阁体,在卷面上不会加分。要知道不少考官都相信见字如见人,一手好字是能够提升印象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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