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喜欢上了雨天,或许存着一丝抱歉,每当乌云密布之时,我总是近乎痴狂的欢喜。
那年夏天,一场暴雨不期而至,雨过天晴,带回了我的女孩。
沈知味,回来了。
迟到多年的愤怒,我暗自生着气。气她不认我,气她们都瞒着我…却又有些欣慰,所幸不用提及过往。
每当十指交扣的一刻,我总以为,幸福至此,足以终生。
缓缓伸出左手,没有一丝炽热,雨还在下,她这次是真得…不愿跟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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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知味,二十六岁,是个画师。
怎么说呢,我爱惨了白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