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之玉紧锁眉头。
凌柒这一天做了饭,洗衣煮饭、泡茶研墨,伺候得可谓尽心尽力。甚至因为他右手不便,她还一口一口喂他吃饭。
就是不那么熟练rdquo;,要么一口太大了噎着他,要么戳到他鼻尖上。
到了晚上,她伺候他更衣。
朦脓的烛火下,映着沈之玉颀长白皙的身体。凌柒这才发现原来沈之玉看似瘦弱,实则还是有几分小肌rou的,而且肌rou长得颇为匀称,看着瘦而不弱。
沈之玉看着凌柒直愣愣地盯着他胸膛,清了清嗓子。凌柒就装作不好意思地别过脸,在烛火的映衬下,颇有几分红脸的意思。
男女有别,到底你已经大了,再也不是曾经的小丫头了,如今伺候起来,就多有不便了。rdquo;沈之玉沉声说道,带着几分为难:rdquo;而我,也打算说一门亲事了。你在身边,容易惹来闲言。这可如何是好?rdquo;
凌柒帮他穿衣的手僵了僵,随即颤声说道:公子,您这是要赶奴婢走吗?rdquo;
☆、渣男总想攀高枝3
见沈之玉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
凌柒装作心伤地说道:奴婢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认得公子,而且奴婢也自知相貌不堪,不会讨其他贵人的喜欢。所以奴婢如果不能伺候公子,还能去哪里呢?虽然奴婢毛手毛脚,伤了公子,但奴婢真不是故意的,请公子原谅!rdquo;
凌柒想要挤出几滴眼泪花,然而失败了,只能垂首掩饰。
沈之玉皱眉:可是,你是女儿身,我是未娶亲的男子,这要让以后的夫人看到,如何是好?rdquo;
凌柒装作心伤,难过地说道:奴婢虽然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是奴婢记得公子一定是奴婢最重要的人,奴婢喜欢呆在公子身边,喜欢看着公子,陪着公子,奴婢更是仰慕公子,在奴婢心里,全天下也找不出如公子一般的人杰了!rdquo;
凌柒的彩虹屁让沈之玉一怔,随即一股舒爽劲儿从心底升起。
这女人是失忆了,但是对他的喜欢依然没有变,反而认了自己的奴婢身份,没有以前又傻又矫情的拿乔了,只剩下傻气和卑微,可以说让他非常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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