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漫令说得轻巧。
“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时柿问。
“说不上来,干干净净。”薛漫令顿了一下,“和许航宇很像。”
时柿的手在梧桐树上轻敲,一下又一下,“你在学校经常看见许航宇吗?”
“不经常见。他个大学霸,在什么火箭班,火箭班这名你说搞笑不,嗖嗖的,据说这个班就是专门冲清华北大的,反正逃不掉的全国前十的大学吧。”
时柿却突然嗓子眼像被堵了一样,“他一直成绩都挺好的。”
“成绩好有什么用,就会死读书。”薛漫令轻嗤。
时柿突然小腿被蚊子叮了一口,她边慌忙伸手去拍,边对电话里说:“怎么没有用,我就喜欢读书行的人。”
“你喜欢许航宇啊?”
时柿的脸一下全部红了,烫烫的,薛漫令这个概念偷换让她浑身不安,而且还害怕,她急忙伸手捂住了手机的听筒。
“我不喜欢他。”
“喜欢就承认啊,又不丢人。”
“我真不喜欢,我就欣赏读书很好的人而已。”时柿忍不住掐了一下梧桐树皮,反应过来树怕伤皮,她又伸手摸了摸。
“那你欣赏他们什么?”
“就是很喜欢,觉得解题的时候很好看。”时柿说着眼前有画面——许航宇拿着中性笔,在她的练习册上把一个个电池、开关、小灯泡连起来,看她迷迷糊糊,他用笔杆敲她的额头,说道:“时柿,连串联和并联都分不清,以后还是去学文科罢,你笔杆子也好。”
“花痴。”薛漫令不屑地送了两字。
时柿下意识地反驳,“你喜欢那个男生,不也是因为长的帅吗?”
“那可不是,他是我的救命恩人。”
“那你就更不应该抱有那种想法,让恩人好好学习罢。”
“自古以来,救命后以身相许是不成文规定。”薛漫令说起这样的话来=不羞不臊。
“我只知道强扭的瓜不甜。人生有很多阶段,一个阶段就该有一个阶段该做的事……”
“嗝——”
倏然耳边传来长长的一声酒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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