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挂着一颗金珠子,年头有些久了,对着光才能隐隐看出刻了一个‘英’字。
白连时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闭上眼,眼泪从他脸颊无声滑过,“你娘呢,她还在吗?”
白致很平静地说,“死了,早十几年就死了。”
他娘死的时候,白致才六七岁大,现在想起来,记忆都很模糊了,只是每每回忆时,他总记得灯下那一双不停缝补的手。
一个还未成婚就大了肚子的姑娘,只能躲在乡下,靠着缝补衣物换几枚勉强维持生计的铜板,太早熬坏了眼,呕尽了心血,然后一病不起,床上躺了两年后,彻底香消玉殒。
太久远了,不止是白致想不起来,就连白连时自己都有些想不起来,是怎样和一个平民女纠缠到一块,还有了孩子,那个时候他仕途未定,后来几经辗转,和这姑娘断了联系,唯一记得就是他送她的这段红绳,和这颗金珠子。
年轻时的意气风发,海誓山盟,到现在褪了颜色,连这金珠都黯淡了。
但白连时万万没想到,他与她还有个孩子,而且这孩子还平平安安长大,现在就这么活生生的站在他面前。
亏欠,愧疚,悔恨,还有那一丝丝心虚,让他不敢直视这个孩子,甚至连他为什么会离开这孩子的母亲都不敢提,只能问他这些年来的遭遇,譬如做什么营生,如今可娶了妻,过的好不好之类。
这步棋早在十年前就下了,所有的经历提前编好,一丝破绽也没有,他问什么,他答什么。
突然多出来的一个儿子,长相甚至比白缙更像他,白连时看着他,有一点彷徨。
“想过往后要做什么吗?”
以他现在的地位权势,让这个儿子认祖归宗,没有丝毫难度,甚至他在见到白致的那一刻,心里隐隐有一种欣喜,白缙要尚公主了,原以为白家的仕途往后就算断了,但这个新儿子,可能会带给他更多的惊喜。
白致点头道:“我是个粗人,学不会那些舞文弄墨,我想从武职,想跟着瑞王。”
诗书才情得从小培养,天赋暂且不说,就白致这个年纪,再想往上赶也不成了,从武的确是个好主意,但白连时心里却不太想让他跟瑞王有牵连。
“这事不急,你若有志向,待认祖归宗后,我再引荐,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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