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我还半清醒半昏迷地依在沙发上时,他却开始念那封信。
「朋友们都说我是个喜新厌旧的人。在她们眼里,爱一个人,就得爱到海枯石烂,沧海桑田,爱一个人就得至死不渝。他们不知道,对于我来说,专情于时间无异于一场无力的角力。我自认为我是聪明的,我是洒脱的。我厌恶你的一切。当我站在距你十米的位置,我知道这大概是我这辈子离你最近的距离。人们爱妳青春的rou体,爱妳冲动幼稚的歌唱,爱妳在街上暴走冷漠地转身,爱妳聚光灯下无瑕的脸。而我却渴望你急速枯萎,你的面容布满皱纹,你的躯体腐烂,我渴望你残疾在角落嘶哑无法再唱。这样一来,我彷彿能看见什么是永恒不变的。请给我一把刀,一只枪或者一个摔碎的酒瓶,我会毫不犹豫杀了你。」
「又是匿名。」
「上次是寄来什么?」他明明知道,却又问我。
我说「裸体相片。」然后是一阵无言。
我不知道对于这样的信件,该表现出害怕还是无畏,我甚至有些认同那后半部分的恶毒话语。
「这样一来,我彷彿能看见什么是永恒不变的。」
「我还挺喜欢她说的这句话。只是死这种东西证明不了什么。」干五把信装了回去,递到我眼前。
我说「你扔掉吧,不用拿给我。」
我又倒回床上睡觉。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清醒过后,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干五早去学校上课,而我想去看看阿美。我穿上我的那身行头,黑衬衣,破洞牛仔裤,一根古驰皮带。坐地铁,从井市路站坐到热带园,地铁上下班的男男女女并不多,但仍然没有我的位置,我已习惯被人注视或着偷拍,站在轻微震动的车厢内,看着广告牌发蒙。其实我知道,人们对美好的事物向来有种不言的残忍,不论是窥窃也好,还是不屑也罢,意旨想要通过某种方式来显示自己的权力。
对我而言,这种方式或许是武力、是镇压。
那人拿出手机来假装回信息,我回之一笑。拉着吊环的手,滑落的衣袖,暴露出我右小臂上一处微小刺青,「点、M、点」。像某个特殊的编号,一个秘密,对我来说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无意义等同于自由。那时我是那么认为的。
出了地铁口往东走500米,走到逼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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