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的龙啸云忽然在某个晴空万里的早晨,听见了系统的提示,告诉他是时候去找李寻欢了。
感谢系统的及时提醒,不然这家伙绝对会把这件重大事件忘到九霄云外。
于是顶着个秃头,神情坚毅,五官硬朗,肌rou结实的十八岁青年龙啸云,向师父渡缘请求出山门见见世面。渡缘指了指门外,答应了。龙啸云捻着佛珠一路西行,走到两边山势险峻的峡谷中。
在这里,他终于看见了李寻欢。
作者有话要说:
有读者说第三人称比较好,于是这是试水的第三人称。
如果觉得别扭我再改回第一人称,如果觉得不错那以后就这样写了,大家意下如何?
话说这个主角是我写得最!正!义!幸运值最!高!的啊
要不要虐一下呢嘿嘿嘿~(*/omega;\*)
第12章 小李飞刀之龙啸云
李寻欢平平静静站在峡谷中央。
他的面前站着数十个目光冷厉的江湖好汉,其中五人手中带着一把机簧袖箭,正是这天下机关的老祖宗唐门所制的杀人利器。他们每个都是内功一流的杀手,远近皆宜,追杀了李寻欢足足七日七夜。
他一袭青色锦袍已然被血污溅得痕迹斑斑,发髻凌乱,浑身多处伤口飘出隐隐的血腥味。甚至他的眼睛都有些模糊了,神色憔悴至极,清瘦的身躯站不稳一般微微摇晃着,脊背也不那么挺直。
照理说,李寻欢应当已经是瓮中之鳖,任人鱼rou了;然而这十几个好汉都表情凝重的死死盯着他,仿佛仍然忌惮着眼前重伤的男子而不肯下手袭杀。他们看着的,不是李寻欢的脸,不是他的身躯,也不是他颤抖的双腿,而是他的手修长白皙如玉石打磨的纤细的手指上,轻轻握着一把普普通通的飞刀。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七日七夜的时间里,他们所有人都将这句话,深深地刻在了心脏上。
这十几个人是受到唐门掌门委托杀人的,因此才能得到珍贵的袖箭;然而他们也不愿意去付出自己的命,让其余人获得好处。所以,他们在等,等李寻欢因失血、疲惫、恍惚而倒下去;那时他们才会如鬣狗般扑上去撕咬肥rou。但在这之前,李寻欢只要握着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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