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罕见的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瞪了他们一眼,旋即想到了自己抢回来的夫君,内心一阵火热,一把推开他们,搓了搓手,撸起袖子掀开了轿帘。
林思还没有将盖头给盖回去,此时见有光线照进来,不由抬头看去。
这是一个绝色女子。
虽说绝色这个词在很多时候反而显得有些廉价,但这个词确实很适合这个人。
头发半绾着,斜插着一根银簪,看起来很朴素,尽管如此,她看起来也依旧光彩夺目。
林思勾唇笑了笑。
要不是从记忆里认出了这强抢民“男”的人是谁,她恐怕早就动手了,哪还会在这安分呆着。
黎从馨呆了呆。
古代跟现代不同,农村很难有长的好看的人,这倒不是说他们五官真的就不好了,而是这些人天天经历风吹日晒,皮肤自然不可能白,反而很粗糙,再加上粗布麻衣,再天生丽质的人看起来也像个村姑。
所以对于附近的男人,黎从馨自然是看不上。
也就是这个适合,黎从馨看到了林思。
他跟周围的一群男人比起来,简直就是鲜花跟牛粪的区别。
这皮肤、这手、这腰……
虽然林思那时刚从山里走出来,看起来十分狼狈,脸上还沾着泥土,但细皮嫩rou的跟周围人的差别就已经很大了。
此时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头发束好了,连脸都洗干净了,在黎从馨看来,无疑是更好看了。
尤其是那双眼睛,看起来就跟沁了水一样,比山里的山泉还好看,偏偏似乎又带着一抹挥之不去的邪意,让人如同入魔般的欣赏起来。
而且他还对她笑了。
黎从馨瞬间觉得自己仿佛泡在了一堆粮食里,幸福得冒泡。
她不由的红了脸。
但转而她又觉得这种表现实在是有些丢人,有失她大当家的威严,便又板起脸,视线一转,落在他手里的盖头上。
这手洁白无瑕,如同寒玉一般,被鲜艳的红盖头衬得越发雪白,修长匀称,黎从馨从来不知道人好看起来竟然连手都这么好看,让她都忍不住想放在手里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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