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温情的时候。
不知怎的,他从女人晶莹明澈的眸子里瞧出了一丝情意。
孟余朝以为自己早忘记那些场景,此刻就像突然觉醒了般,异常清晰。
于晋说谭欢喜欢吃卤煮,可以前她长大的地方,整个东市也没几家卤煮店。
他刚到东市那会儿,是谭欢带着他坐了许久的地铁,才找到一家,谭欢闻不惯那个味儿,连口汤都不肯喝。
还是他诓她:“京市人夜宵都吃这个的,到时候你怎么办?”
女孩儿这才闷闷喝了口。
她可真好骗。
孟余朝莫名觉得抓住了什么又很快失去,他迷迷糊糊,却没有哪时比此刻更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或者永远都得不到她了。
他与她分别九年,离开时将她和张芝彻底抛掷脑后,自此再也没往东市踏过一步。
孟至这个父亲显然要称职许多,他因为工作,因为孟余朝的关系,再没有结婚,对待这唯一的孩子,管教得严,也疼到骨子里去。
孟余朝受伤的时候,孟至有演习视察出不来,待任务一结束,他便立刻赶到了东市。
这么个人,离婚时都没跟张芝说句重话,痛快地签下字。那会儿见了在病床上躺着的孟余朝,还是忍不住迁怒前妻。
孟余朝安心在京市养了两个月,高考早错过,第二年才重新参加。
他过着他的日子,前两年才从国外回来,何曾想起过谭欢,真如他自己说的那样,要不是在医生名单上见了她的名字,他就连她长什么样都忘记了,依稀记得长得一般。
但是他没有再交过女朋友。
左右人问了,也就只有那么一句:“不合心意。”
他这张脸极具欺骗性,身边认识的,什么样的姑娘都有,明媚、娇艳、清纯的、会勾人的,偏生就没个合了意。
连他一起长大的发小夏明飞都受不了直翻白眼道:“孟余朝,你丫的不会是喜欢男人吧。”
却叫他一眼看得噤声。
“哎,那也不对,你也睡过女人的,就你后爸的那个女儿,你说长得丑的那位,你不睡了人一年多,难不成你审美跟人不同,就喜欢长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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