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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知被侄儿逗乐了,给他拿了个碗,每样菜夹了一筷子,递给他“试味”。
冯氏也拿了双筷子,先夹了最香的红烧兔rou,烧得很软,一口咬下去,兔子皮弹弹的,兔rou却十分嫩软,也不晓得怎么弄的,丁点都不老。又去夹了片火腿rou,薄如蝉翼,送进口里,先是微微的酸,再是满口的鲜,就着这酸菜火腿,她就能吃下一大碗饭!
把菜都尝了个遍,冯氏才搁下筷子,赞不绝口,“小妹,你这手艺绝了。”
知知喜欢做菜,更喜欢旁人爱吃自己做的菜,浅笑着道,“我在府里的时候,跟着厨娘学了点皮毛。”
好歹也是郡丞女儿,虽是庶女,但也用不着去学厨。当时四姐江如蓉还很嗤之以鼻,为着这事背后笑话她,说她为了讨好嫡母不择手段。
知知一方面的确是为了侍奉阮夫人,但另一方面也是很喜欢旁人吃自己做的食物时,那种餍足的满足感。
中午在家里用午膳的只有江陈氏、冯氏、知知和小驴子,营中白日cao练,士兵中午那餐在营中用,要晚上才会回来。
江陈氏也是才晓得,自己女儿竟还有这样的手艺,除知知外,三人吃了个肚子圆鼓。
晚上,江父三人回来,晚饭当然也是知知做的。
自打吃了她做的菜,冯氏是不敢抢着做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自己也吃不下自己做的饭食。
同江陈氏和冯氏这样赞不绝口不同,江父三人的满意表现在筷子使得飞快,到只剩最后一块兔rou时,江堂和江术连兄弟情都顾不得了,恶狠狠的下筷子。
一家人吃得撑了,四仰八叉躺在炕上取暖,直到深夜,才陆续回了自己的屋子。
第二日,院里的公鸡一打鸣,知知便醒了,起身出门,便见江父在院里折腾渔网,往常这个时候,他早去营里了。
江陈氏搬木桶过来,见知知站在那儿,笑着道,“等会儿跟着去看热闹去。今天捞年鱼,等会儿你就跟娘站在堤上看,很热闹的。”
江父也抬头,胡子拉杂的,看上去是个严父,却很疼爱地看了眼知知,嘱咐道,“岸上湿泥多,记得穿鹿靴。”
知知“嗯”了一句,回屋换了鹿靴,想了想,又顺手把垂在后背的散发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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